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老干部活动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老干部及老年教育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
2.承担老年人(老干部)教育事务性工作;
3.承担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及医疗保健、健康体检等服务工作;
4.负责老干部活动中心各类设施的购置、保管和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5.组织、协调老干部开展各项文体活动;
6.负责收集、整理老干部意见建议,向有关部门反馈;
7.负责老干部在发挥作用方面的先进事迹收集、报送工作;
8.负责以老年大学(老干部党校)为载体,开办适合老干部的各类文艺教学班、政治理论培训班等事务性工作;
9.完成县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根据秀山委编委〔2019〕96号文件,县委编委会2019年第2次会议审议,十七届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第57次会议、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101次会议审定,设立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加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老年大学牌子),为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老干部活动中心设置3个工作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草拟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综合性文稿;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事务处理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党务党建、党风廉政、信息、统计、安全、保密、财务、综合治理、爱国卫生及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老干部活动阵地建设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服务指导科。负责离退休老干部日常服务工作;拟订老干部政治学习和文体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乡镇、县级部门的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老干部医疗保健、健康体检等服务工作;负责收集、整理老干部意见建议,向有关部门反馈;负责组织、协调老干部开展各项文体活动;负责老干部各类活动宣传报道工作。
(三)老年教育科。负责拟订全县老年教育年度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以老年大学(老干部党校)为载体,开办适合老干部的各类文艺教学班、政治理论培训班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老年大学(老干部党校)阵地建设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引导老年学院发挥正能量作用。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14.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4.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474.86万元减少60.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7.15万元,比去年345.13万元减少7.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3万元,比去年115.60万元减少58.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5万元,比去年6.4万元增加0.25万元,住房保障13.03万元,比去年7.73万元增加5.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14.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37.15万元,教育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7.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5万元,住房保障13.0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0.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190.11万元比去年173.04增加17.07万元,项目支出223.95万元比去年301.82万元减少77.8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4.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06万元,比2022年474.86万元减少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11万元,比2022年173.04万元增加17.07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规范各项费用开支。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23.95万元,与2022年301.82万元减少77.87万元,主要原因是老干部人员的增减变动等,主要用于老年大学教学活动、关心下一代工作日常经费和老干部健康检查、老干部节日慰问、老干部管理专项等重点工作支出。
老干部活动中心2023年和2022年均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9.6万元,比2022年10.6万元减少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2年持平,均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持平,平均0.6万元,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22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老干部服务车辆运行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停车费、洗车费等;公务用车购置费与2022年持平,均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3.28万元,比上年23.05万元增加0.23万元,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规范各项费用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3.9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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