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是将噪声污染防治纳入县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在《秀山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中,设立了噪声环境污染防治专章,对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企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等方面提出了管控目标和治理要求,确保中长期噪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达标。
二是依法划定声环境功能区、科学布设声环境监测点位,我县启动并完成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修订工作,对已划分环境噪声标准类别、区域进行调整,对2018年后新增的城镇区域,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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