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制。按照《兰桥镇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要求对每个涉锰企业落实一名镇领导和一名村干部为网格员,将责任落实到人头,确保每一个企业环保监管落到实处。二是坚持日常巡查。针对各涉锰企业关停后环境治理、渣场覆土复绿、留存矿石覆膜处理等情况,规定镇网格员每半月至少1次巡查,村网格员日常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三是推进生态修复。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积极与县生态环境局、县锰整治办协调,推进辖区内所有废弃厂房拆除、工业场地平整、覆土复绿、水资源环境治理等。目前,全镇2家锰行业已全部关停,镇域内15个锰矿井实现永久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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