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县域内拟签订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公示名单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权益进一步做好就医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办〔2025〕35号)精神,我局于2025年6月24日上午召开关于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的联席会,经充分讨论,拟确定秀山县人民医院等7家单位为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并予以公示。
一、拟签订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定点国家编码 |
医疗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H50024100161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
邓忠跃 |
023-76680217 |
|
2 |
H50024100124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
石建军 |
023-76861996 |
|
3 |
H50024100158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
冉兰珍 |
023-76862655 |
|
4 |
H50024111729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精神卫生中心 |
杨宇 |
023-76863267 |
|
5 |
H50024100150 |
秀山贴心中医医院 |
田应忠 |
023-81558308 |
|
6 |
H50024117454 |
秀山德慈精神病医院 |
李秀珍 |
023-76037888 |
|
7 |
H50024100117 |
秀山山外山康美血液透析中心 |
高光勇 |
13167891030 |
|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28日。
三、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1.社会各界群众如认为公示对象有不符合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申报条件的,请以来信、来访、电话等方式向秀山县医疗保
障局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得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故意诬陷。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四、受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田学东
联系电话:023-76651690
地址:秀山县中和街道渝秀大道19号五楼5014办公室。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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