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0年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0年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27日
2020年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贯彻落实,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村卫生室(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发〔2012〕93号)《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五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发〔2019〕113号),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
(三)坚持奖优罚劣,以考兑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情况,考核发放补助。
二、考核对象
(一)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村卫生室
三、考核内容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内容见(附件1);
(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内容见(附件2)。
四、组织实施及考核方法
(一)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成立基本药物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并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督查考核。根据(附件2)的内容,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
(二)县卫生健康委成立秀山自治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绩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并按照(附件1)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考核。
五、考核时间
(一)村卫生室: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在本辖区进行公示,并于考核结束后10日内将考核情况汇总上报一份至县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管理中心。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卫生健康委基本药物绩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基本药物绩效考核。
六、考核结果应用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占总补助资金的10%,总分为100分,具体考核补助方法如下: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绩效考核补助=财政补助总额×10%×(该乡镇卫生院考核得分/全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总得分)。
(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占总补助资金的40%,总分为100分,具体考核补助方法如下: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绩效考核补助=辖区内村卫生室基药补助总额×40%×(该村卫生室基药补助绩效考核得分/辖区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总得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落实工作职责,加强组织管理,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成立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工作领导。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切实落实考核工作,按照方案和考核内容组织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进行绩效考核,公平、公正发放补助经费,加强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三)严格责任追究。在绩效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挪用经费的,将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村卫生室未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和骗取补助经费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暂停经费补助、暂停执业,甚至取消乡村医生资格。
附件:1.秀山自治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
药物制度绩效考核细则
2.秀山自治县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细则
附件1
秀山自治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细则
考核单位: 考核日期: 单位负责人签字:
考核指标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
一、基本药物配备品种 |
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达到60%及以上。每降低1%扣10分,扣完为止。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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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药物 采购和储备管理 |
药品采购 |
认真编制基本药物月采购计划并及时上报,按照上级要求,统一在重庆市药交所平台进行采购。违反其中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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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比例 |
线上采购国家基本药物达到90%及以上。每降低1%扣10分,扣完为止。 |
20 |
| |
药品质量 |
无过期、失效、变质、虫蛀等有问题的药品。 发现1种扣5分,扣完为止。 |
10 |
| |
三、基本药物 使用管理 |
药品培训 |
每个季度要求对临床医护人员进行合理用药培训。未培训扣3分,文件材料不全扣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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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查 |
建立药品使用定期检查制度,监督和指导药品合理使用。无制度,无检查,缺1项扣5分。 |
10 |
| |
四、基本药物 价格管理 |
价格公示 |
在门诊醒目处及时公开药品价格。无公示扣10分,公示不全或不及时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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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群众评价 与监督 |
满意度 |
院内设有群众意见箱,定期召开病人及群众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有群众及病人评价结果。无意见箱扣1分,无真实记录扣1分,群众满意率(抽取不少于10名)≥80%。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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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否决 |
1.违规线下采购使用药品;2.药品未实行“零差率”销售;3.违规采购使用非基药;4.作假账套取补助资金。凡是出现一项一票否决的,考核得分计0分。 |
考核人员签字:
附件2
秀山自治县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细则
村卫生室名称: 时间: 年 月 日 总分100分
序号 |
考核内容及方法 |
分值 |
考核记录 |
得分 |
1 |
村卫生室药品必须全部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在市药交所平台采购或备案采购20分。凡检查发现有违规采购药品一次扣20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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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30分。凡检查发现有未实行零差率销售的视其全部未实行,该项不得分,即一次扣30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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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醒目位置设药品价格公示栏及监督举报电话并及时更新10分。村卫生室所使用的药品必须全部予以公示,药品价格未公示不得分,未及时更新,发现一次扣2分,无监督举报电话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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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按要求配备使用基本药物25分。按规定采购、使用基本药物,未按照要求执行的,发现一个品规扣2分;非基药采购金额不超过全年总采购金额的50%,每超过1%扣2分。扣完为止。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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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处方书写5分。必须规范完整,并按照收费项目逐项填写处方5分,未按照规定收费项目逐项填写的缺一项扣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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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门诊日志(须留患者或患者家属电话)、处方、发票、药品购销台帐等相关资料保管齐全整洁10分。抽查不少于10个电话,核对相应处方的真实性,接通率低于80%扣2分;核对不符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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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得分 |
|
村医签字: 考核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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