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2﹞275号)文件要求,经过逐级推荐、综合评审,拟推荐以下单位为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们反映。联系人:陈怒,联系电话:76665926、76665158。
一、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1.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溶溪镇人民政府
2.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1.李永,中共党员,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科负责人。
2.刘仕任,预备党员,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三级警长。
3.梁异,中共党员,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4.袁珍万,中共党员,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线中心主任。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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