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审查重庆秀山西南2500吨/熟料生产线替代燃料技改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秀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5.26---2025.5.30。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xs.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867193679@qq.com,传真:76676177。通讯地址:重庆市秀山县渝秀大道行政事业大厦1509室,邮编:4099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重庆秀山西南2500吨/熟料生产线替代燃料技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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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重庆市秀山县石耶镇 |
建设单位 |
重庆秀山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重庆雅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重庆市秀山县石耶镇,项目依托企业现有一条2500t/d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将年消耗114000t原煤使用量减少至97032t,新增年协同处置一般固废做成的RDF燃料24000t(作为替代燃料)。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施工期: 1、施工期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 2、施工期废气:建筑材料运输车辆通过采取覆盖密闭运输以及限制车速等方式。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严禁沙、石及水泥运输车辆冒顶超载及撒漏,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遮盖篷布。粉状物料堆放时应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定期进行洒水降尘,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槽和沉淀池。 3、噪声:施工中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或工艺,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单位施工期间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城市管理或者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证明。建设单位应当于开始施工1日前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4、固体废物:施工场地内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材料弃渣在施工场地内临时堆存后,及时运至秀山县指定的建筑弃渣场处置。 运营期: 1、运营期间废气:窑尾烟气通过“高温+碱性环境+低氮燃烧+SNCR+干反应剂喷注脱硫+电袋复合除尘”处理工艺处理后,经1根90m高DA004排气筒排放。项目RDF燃料暂存于替代燃料储存间,封闭房间有效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二噁英类需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2013)中排放浓度限值。 2、运营期间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堆场洒水、绿化等,不外排。化验室废液需按危废进行处置收集后集中于危废处置间,定期交予有危废处置能力单位进行处置。 3、运营期间噪声:尽量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生产设备,并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对个别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隔声罩等;在设备的基础与地面之间安装减振垫,减少机械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加强机器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厂区绿化,减弱噪声对厂界的影响。 4、运营期间固废: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通过窑尾除尘装置回收的粉尘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662-2013)有关要求,对于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应配备窑灰返窑装置,将除尘器等烟气处理装置收集的窑灰返回送往生料入窑系统。 劳保用品以及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需存放于危险废物贮存点中,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废联单转移制度,定期进行清理并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5、地下水以及土壤保护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库需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六防等措施。替代燃料储存间需按照分区防渗控制措施要求进行一般防渗,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10-7cm/s。暂存间还需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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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意见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412-500241-07-02-976618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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