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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拟推荐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日期:2023-01-11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2〕432号)文件要求,经过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确定了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对象

(一)先进集体

秀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池市场监管所

(二)先进个人

刘芳媛,汉族,中共党员,19876月生,现任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科长

潘光东,男,汉族,中共预备党员,19858月生,现任秀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三级警长。

二、公示期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3112日至2023118日止)。

三、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秀山县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秀山自治县渝秀大道人力社保局办公楼512室(邮编:409900)

话:023-76672106

受理机构: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秀山自治县中和街道东风路158号301室(邮编:409900)

联系电话:023-76869571

四、公示要求

1.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反映。

2.反映人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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