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东西部协作市县级财政援助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秀委农办发〔2024〕42号)安排,为充分利用好东西部协作资金,提升我县基层农技人员的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特举办农技人员培训班。现进行培训机构遴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培训资金10万元。培训时间5天(理论课2天、现场教学3天)。
2、培训学员。由县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乡镇(街道)及县级农技人员参训。共计40人。
二、遴选条件
1.具备基本条件。具有经人社部门核批的办学许可证或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含培训业务范围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含培训业务范围或事业单位职能含农业(畜牧、水产)技术推广、职业技能培训等。对3年来各级审计、纪检监察、农业部门等检查中发现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机构不得申报。经市、县主管部门评比、考核成绩优异的可优先考虑。
2.热衷培训事业。拥有多年“三农”培训经验,愿意承担农技人员培训任务,主动接受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培训各项政策规定。
3.保障条件良好。有固定的教学办公场所、完备的教学设施、配套的实训条件。具有承接单期50人培训班的能力,具备沟通对接县外(市外)实训基地的能力。
4.管理水平较高。培训机构负责人综合素质较高,热爱农业,有共赢发展理念。管理人员分工明确,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较高的管理水准。
5.规章制度健全。建立了日常管理制度、培训工作规范等。
三、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备件且有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全面、翔实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
1、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培训专业、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
2、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过往培训经历及以往学员满意度评价情况、近三年内培训机构获得的相关表彰和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此次培训的培训方案。包括5天培训的具体时间安排,理论课中需安排山东籍(包括在本县内挂职干部、聘请山东省专家、教授),县外培训需初拟出2个实训基地名称及基本情况介绍。
四、遴选程序
1.资料初审。由县农业科技信息数据中心对申报的培训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进入培训机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环节。
2.培训机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秀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3.培训机构确定后,县农业农村委将与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
五、公示时间
2024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5日
联系人:潘伟
联系电话:023-76609529
申报地点:秀山县中和街道朝阳大道中段县农业农村委大楼405办公室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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