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文件要求,经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研究所刘义琼为全国民委系统先进个人,现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刘义琼,女,1984年11月出生,无党派人士,大学本科学历,重庆秀山人,2007年09月参加工作,现任秀山县民族宗教委办公室负责人。
2003.09--2007.07 河南师范大学社会主义学院历史系学习,获历史学学士学位
2007.07--2007.09 在家待业
2007.09--2011.10 重庆市秀山县民族研究所
2011.10--2021.11 重庆市秀山县民族宗教委民族科负责人
2021.11-- 重庆市秀山县民族宗教委办公室负责人
二、主要事迹
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投身于工作中,以求新求变的精神,精益求精的态度,勇于担当的行动,出色地完成了各项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功申报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6个;开展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项目成功申报全国民族村寨9个,市级民族村寨20个;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减轻民营企业融资压力;助力我县在第11、12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代表重庆获得5个一等奖,创秀山历史以来最好成绩。
三、公示期限
2025年6月23日至6月27日。
四、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1.社会各界群众如认为公示对象有违法违纪行为,不符合推荐条件,请以来信、来访、电话等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来信请注明工作单位和住址),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得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故意诬陷。
3.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举报的情况严格保密。
五、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县民族宗教委民族科 电话:023-76670339
中共秀山县民族宗教委党组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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