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部门街镇 无障碍 适老版 智能机器人 繁體版 支持IPV6
首页>交通运输委员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 索号 ]
  • 115002410091383643/2021-00086
  • [ 发文字号 ]
  • 秀山交发〔2021〕49号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1-04-11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交通局
  • [ 有性 ]
关于印发《交通系统〈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 条例〉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4-11

秀山交〔2021〕49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局

关于印发《交通系统〈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

条例〉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道路运输企业,相关单位

《交通系统〈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工作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

202142

交通系统《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宣传工作方案

《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1125日经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2131日起施行。为帮助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及群众全面领会《条例》的立法精神,把握实质要义,在全系统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施行《条例》的浓厚氛围,按照县文明委《关于印发〈〈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秀山文明委发20211)文件要求,现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如下。
    、工作内容
    文本宣传
    1.组织学习。发挥党员干部示范作用,通过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推动党员干部对《条例》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把《条例》学习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撰写批高质量的心得体会、调研报告。牵头单位:党建办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
    2.开展宣讲。结合综治宣传月法制宣传月、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送法下乡、防震减灾日、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日、交通安全日活动,组织专家学者、交通系统干部职工执法人员等,利用法制宣传现场咨询、社区龙门阵、院坝会、班组会、有奖问答等形式,开展对象分众化、内容通俗化、形式多样化的宣讲活动,把法言法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鲜活的事例,推动《条例》走进车站码头运输企业建筑工地牵头单位:法制安全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3.推动普及。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对《条例》重点规范文明行为涉及的执法部门,坚持执法实务与普法教育结合、执法依据与《条例》条款衔接、系统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本单位《条例》普法内容,围绕《条例》执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向群众针对性地开展普法。要加强《条例》典型案例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以《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等为载体,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工作。牵头单位:法制安全科;责任单位:执法支队

新闻宣传

1.抓好宣传报道。积极配合台、报、网、微、端等全媒体,采取权威发布、专版、专栏等形式,不断推出系列报道,及时反映交通系统各单位贯彻落实《条例》的有力举措、实际行动和社会反响。
    (三)社会宣传。
    1.发布公益广告。在基层交通执法点、公路养护站房、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沿线、交通建筑围挡等重点区域,出租车、公交车、公交站台等重点载体,运用大型广告牌、出租车顶LED显示屏、其他LED显示屏、车载电视、T型广告牌、小型提示牌、宣传栏、墙报板报、展板、海报等形式广泛刊载或展示。牵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规建科、执法支队、公路事务中心、道路运输事务中心、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公路工程质量服务中心、高速公路运营公司、万方公司、互邦公司、路桥公司、公路工程公司
    2.开展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城市更洁净主题活动。围绕文明行为促进月“3.5” 学雷锋日,深入推动文明在行动系列工作和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实施说得文明”“吃得文明” “住得文明” “行得文明”“游得文明”“购得文明”“乐得文明”“上网文明等文明风尚行动。深化礼让斑马线·文明我点赞,倡导我文明·靠右行,推动车头向外,整齐停放深化吃得文明践行光盘行动,让绿色健康生活方式成为新时尚深化雷锋的士创建,打造城市流动文明风景线。牵头单位:办公室、法制安全科;责任单位:执法支队、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万方公司、互邦公司
    (四)文艺宣传。

1.开展文体活动。围绕《条例》的宣传贯彻,组织开展征文、演讲、朗诵、书法、美术、摄影、知识问答、歌咏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充分展示各单位文明新风蓬勃精神、特色文化。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二、工作步骤
    )宣传启动阶段(41日至4月10日)。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细化落实举措,召开动员会,启动《条例》宣传工作。
    推进落实阶段(4月11日5月31日)。各单位围绕文明行为促进月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难点,制定本单位的具体活动安排和重点工作项目,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务求实效。
    )总结验收阶段(6月以后)。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归纳前期宣传工作的经验做法,办公室要做好收集汇总、梳理归纳工作,建立持续性、常态化的制度规范、工作机制,将好的经验、做好固化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发挥各自优势、突出各自特色,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条例》宣传工作。研究细化宣传措施,拟定任务清单,落实责任主体,迅速掀起学习《条例》、践行《条例》、维护《条例》的热潮,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提高文明素养、自觉践行文明新风。
    突出宣传重点。各单位要重点宣传《条例》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促进文明行为,提高文明素养,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重要作用重点宣传各单位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的职责任务重点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中与《条例》规范的文明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相衔接的具体条款重点针对不遵守疫情防控措施、车窗抛物、乱穿马路、机动车逆行、违规停放、禁烟场所吸烟等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有针对性地普法教育、以案释法和专项整治。
     注重工作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宣传方式和内容载体,突出地域和民族特色,既有大体量、多形态、重点版面、黄金时段的集中宣传,又有微切口、小故事、身边案例、民生实事的常态滴灌。要坚持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条例》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一体部署、一体落实,推动《条例》在广大干部职工中传播开、扎下根,实起来、严起来。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条例》宣传工作中轻车简从、勤俭节约,抓好安全保障,确保各项宣传工作扎实有效。
    发挥引领作用。交通系统各文明单位、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国家工作人员、社会公众人物、志愿者等要学习在前、示范在先,做《条例》的有力传播者、忠实践行者、担当维护者。
    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落实专人,及时将反映《条例》宣传工作方案、专项活动、创新做法、工作成放的视频、图片、文字等资料报送到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报县委宣传部,联系人:罗舒馨,联系电话76864648邮箱522897683@qq.com


政策推荐
热门词汇
最新政策
换一换

版权所有: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410002 ICP备案:渝ICP备1801575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4102500278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