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莫*明(身份证号:5135**********1030)所有的坐落于秀山县官庄镇**村**组,证号为J317房地证(2011)字第****2号《重庆市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该房产证挂失补办,现声明:
1、该不动产目前无抵押、无查封登记;
2、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3、今后因为声明遗失的房产证引起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声明人自行负责;
4、该证明仅用于申请房产证挂失补办;
5、该声明由其女儿莫*思(身份证号:5002**********1028)持关系、死亡证明办理。
特此声明
声明人:莫*思(代)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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