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初始登记公告
秀山不动产2021初字第18号
经初步审核,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初始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2021年10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若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秀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23—7686903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高*贵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秀山县清溪场镇平阳村****** |
土地面积114㎡/建筑面积82.32㎡ |
农村宅基地/非成套住宅 |
|
特此公告
秀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7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410002 ICP备案:渝ICP备1801575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41025002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