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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009138217H/2023-001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15 [ 发布日期 ] 2023-03-15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3-03-15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一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市和县关于养老、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养老、工伤保险年度工作计划。二是负责养老、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接续转移、中断终止、费用审核结算、领取资格认证等业务经办、培训和服务工作。三是负责拟定养老、工伤保险基金收支计划,按时足额支付养老、工伤保险待遇。四是负责执行全县养老、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会计财务核算管理,编制财务报表。五是负责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执行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六是稽核用人单位养老、工伤保险费缴纳、待遇支付和领取情况。七是负责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协议管理,并对其收费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审核与监督。八是负责全县养老、工伤保险经办业务档案的标准化建设、日常管理和查询利用。九是负责全县养老、工伤保险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信息采集、整理、记录、统计分析工作。十是负责全县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十一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展养老保险经办和服务工作。十二是负责各类特殊群体财政补贴资金的代发工作。十三是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根据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更名及职责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秀山委编委〔202021 号)文件,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共设 8 个工作机构,分别是综合科、公共信息科、参保科、养老待遇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工伤待遇科、基金结算科、稽核督查科(挂内审风控科牌子)。核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32 名,其中领导职数 4 名(1 3 副),工作机构领导职数 9 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049.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9.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4.28万元,主要原因基本支出拨款增加78.96万元,项目支出拨款减少133.2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049.6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3.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73万元,住房保障50.6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4.2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8.9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33.2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9.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9.65万元,比2022减少5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5.86万元,比2022增加78.9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79.62万元,增加部分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费,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上年度减少0.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年度减少1人,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313.79万元,比2022减少133.24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专项补助增加。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部分企业退休军转干人员、建初人员、离休干部及离休干部遗属、烟厂遗属等特殊人员生活补助、医疗补助重点工作。

秀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3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9.8万元,比2021年减少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2022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万元,比2022年减少0.2万元,严格公务车辆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公务车辆运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9.50万元,比上年减少0.65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在职人员较上年度减少1人,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本年度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13.7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付秀梅 联系方式: 023-76889657


附件:社保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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