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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009138217H/2023-001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15 [ 发布日期 ] 2023-03-15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3-03-15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2、拟订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3、参与全县新农村和现代农业建设以及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合作社相关重点产业的健康发展和标准化基地建设及创品牌工作。

4、按照县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及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好化肥储备和供应工作。

5、牵头推进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指导系统推动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培育城乡市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参与全县农产品购销市场体系、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组织开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员的培训工作。

6、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社有出资企业改革发展;对社有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对基层社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

7、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主管社团的业务工作及成员社的业务活动。

8、承担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和烟花爆竹市场有序供应的责任;负责全县烟花爆竹统一归口经营管理,承担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的日常工作。

9、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构成

秀山县供销联社成立于1954年6月,现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是全县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县政府领导。机关编制21人,现有在编工作人员16人,退休人员21人。机关内设工作机构6个,分别为综合科、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科、经济发展信息科、财务科、合作经济管理科和群众工作办公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56.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5.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82.86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拨款增加93.31万元上年度结转151.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56.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3.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5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1.25万元农林水支出439.7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70.6万元住房保障38.8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82.8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8.7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53.8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6.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6.59万元,比2022增加28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72万元,比2022年增加28.72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59.87万元,比2022增加253.8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拨款增加等,主要用于三社融合发展和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等重点工作。

秀山县供销联社2023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4.8万元,2022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47.04万元,比上年减少3.28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2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51.2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25万元;其中一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1.2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59.8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孙蓉芳  联系方式023-76672787


附件:供销联社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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