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文件要求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人数 |
人数 |
招聘单位 |
岗位 |
薪酬待遇 |
岗位要求 |
非全日制 |
6 |
兰桥镇人民政府 |
红卫社区保洁员 官舟村保洁员 寨瓦村保洁员 新华村保洁员 寨瓦村保洁员 正树村保洁员 |
1020/月 |
保洁员:负责打扫各村指定路段路面清洁卫生 |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奉献和团队合作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重庆市户籍;
(三)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四)脱贫人口、低保户人员、退役军人、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五)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聘用。具体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4日止
2.报名地点:兰桥镇社保所
3.报名要求:报名者持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近期二寸免冠登记照片电子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3天内,我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三)公示
拟聘人员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购买工伤保险。
四、本简章由兰桥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维 电话:023-76635582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410002 ICP备案:渝ICP备1801575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41025002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