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第2批拟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公示
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渝医保发〔2021〕34号),《重庆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渝医保发〔2021〕3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2批拟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进行公示。
一、拟签订医疗机构定点协议机构基本情况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 |
备注 |
1 |
秀山德慈精神病医院 |
重庆市秀山县溶溪镇晨光居委会场口组 |
王飞阳 |
|
2 |
秀山杨再江内科诊所 |
秀山县中和街道华南生鲜1栋21号1楼 |
杨再江 |
二、拟签订零售药店定点协议机构基本情况
序号 |
药店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 |
备注 |
1 |
秀山县三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石堤二店 |
重庆市秀山县石堤镇石堤居委半边街组 |
杨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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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庆医药集团秀山医药有限公司和平新健康药房 |
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迎凤路238号 |
刘茜 |
|
3 |
秀山县汇人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龙池七店 |
重庆市秀山县龙池镇龙潭坝路98号 |
杨微 |
|
4 |
重庆贴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涌土分店 |
重庆市秀山县乌杨街道永安路192号 |
张微 |
三、拟签订国谈药品零售药店协议机构基本情况
序号 |
药店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 |
备注 |
5 |
秀山县泰康大药房 |
重庆市秀山县溶溪镇晨光村7组 |
杨玲 |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0日。
五、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1.社会各界群众如认为公示对象有不符合定点医药机构申报条件的,请以来信、来访、电话等方式向秀山县医疗保障局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得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故意诬陷。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六、受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磊 曾洪
联系电话:76670050
地址:秀山县中和街道渝秀大道19号五楼5003办公室。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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