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部门街镇 无障碍 适老版 智能机器人 繁體版 支持IPV6
首页>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情况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决定书(秀山市监发〔2023〕6号)
日期:2023-02-08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理决定书

   

当事人:重庆源春鸿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康开国       

住所:重庆市秀山县乌杨街道园区路1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41321744414A

2022年9月25日,我局接到王小平举报,称他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重庆源春鸿建材有限公司登记为该公司股东、监事,望查处。2022年10月23日,我局接到王小平现场的书面撤销申请,称重庆源春鸿建材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冒用王小平身份信息,将其作为公司股东、监事,到我局取得了公司登记。要求我局撤销重庆源春鸿建材有限公司登记信息。

经查:重庆源春鸿建材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成立,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康开国,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私营),公司投资人:康开国、王小平,公司经营范围: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通讯器材、酒店用品、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安装塑钢门窗;建筑设备租赁。核准登记住所:重庆市秀山县乌杨街道园区路19号。

现查明:股东、监事王小平对该公司的设立不知情,登记材料上的名字也非本人签字,也未委托他人申请公司登记。同时,我局向登记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康开国、委托代理人戴小山发出了询问调查通知书,二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达指定的地点接受询问调查。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本局决定撤销重庆源春鸿建材有限公司的公司登记。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秀山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秀山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26


政策推荐
热门词汇
最新政策
换一换

版权所有: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410002 ICP备案:渝ICP备1801575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4102500278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