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审批重庆市秀山县钟灵水库灌区节水与配套改造项目概算的函》(秀山水利函〔2024〕13号)及项目概算书等相关资料收悉。结合秀山县水利局《关于重庆市秀山县钟灵水库灌区节水与配套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秀山水利许可〔2024〕4号)和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概算审核报告,经研究,现将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秀山县钟灵水库灌区节水与配套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2202-500241-04-01-926853
三、项目法人:秀山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站。
四、建设地址:秀山县平凯街道、钟灵镇、梅江镇、兰桥镇。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干渠整治渠道4972.59m,其中明渠2415.75m、暗渠1049.21m、隧洞6座1239.11m、渡槽7268.52m。分水闸4座、泄洪闸2座、人行桥8座、下渠梯步39座,山溪渡槽7座。左干渠整治渠道6162.00m,其中明渠4012.21m、暗渠765.61m、隧洞3座(新建隧洞1座541.06m,整治隧洞2座841.22m),渡槽3座91.90m。分水闸3座、溢流侧堰1座、人行桥11座、下渠梯步27座、山溪渡槽6座。信息化主要建设内容11处闸门监控站;11处流量、水位、视频监测站;1处信息化灌区控制中心。”
六、概算总投资:本项目概算总投资5403.4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3963.31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费用281.98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费用57.21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用251.45万元,独立费用519.37万元,基本预备费253.67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26.10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50.3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
七、其他事宜:请你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工期、投资控制到位。工程的建设要严格按照工程造价和投资,原则上不得超出我委核定的概算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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