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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009138217H/2023-0012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29 [ 发布日期 ] 2023-03-29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3-03-29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转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

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的

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公需科目学习,现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2022〕-114)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按相关规定参加公需科目学习。

附件: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2022〕-114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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