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智能机器人
部门街镇 登录注册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关于申报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项目通知的公示

日期:2021-12-01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三社”融合发展暨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的实施意见》(秀山委办发201933号)文件要求,2022年,由县供销联社和各乡镇(街道)牵头负责,实现全县涉农行政村农村综合服务社全覆盖。结合全市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要求与全县实际,现就申报创建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

此次拟创建三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15个、四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10个、五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3个,预安排2019-2021农村综合服务社发展资金129万元。

二、扶持对象

农村综合服务社。

扶持范围

(一)经营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购置、建设、改造、租赁、维护保养等;

(二)农机综合服务,开展机播机收、统防统治等机械化生产操作服务。农业机械购置、租赁和维修保养;

(三)农资技物服务,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建设庄稼医院等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购置;

(四)农产品购销服务,开展农产品收购、烘干、分拣、储运、冷链、初加工、包装、电子商务、采摘等促进区域内农产品流通的活动;  

(五)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为区域内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业气象、农业新技术、农产品价格、乡村旅游、农业生产性社会化服务需求等实用信息的采集、发布和相应的配套设施设备;

(六)农业实用人才培训,开展农机操作、农产品初加工,农业技能和新技术推广等农业生产性社会化服务专业人才培训。

扶持标准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三星级3万元、四星级6万元、五星级8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申报流程

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各乡镇(街道)参照附件1、附件2附件3,结合辖区实际需要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公示同意后报县供销联社。

项目经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下达计划文件,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完成,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依法注册登记的农村综合服务社。

(二)项目报送时间:2021122日前。

(三)申报书文本格式及装订要求:按照附件4要求,认真填写《农村综合服务社发展资金建设项目申报书》,并用A4纸单面打印或复印,纸质件一式四份,同时报送电子件。

(四)报送地点:县供销联社经信科(507办公室),联系人白玲,联系电话:76672180邮箱:366264229@qq.com

)其他要求:

1. 严禁同一项目多头重复申报(即:严禁同一项目向多个部门重复申报、严禁同一项目由多个业主重复申报),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

2. 项目申报必须实事求是,并对项目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

特此通知

附件1. 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划分与评定指标

      2. 农村综合服务社服务种类清单

3. 农村综合服务社标识、标牌规格

4. 农村综合服务社发展资金建设项目申报书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112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