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智能机器人
部门街镇 登录注册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咨询问答库

公租房、廉租房申请条件?

日期:2021-10-17

一、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要件:

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一)《黔江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工作所在地居委会领取)

(二)身份证和户口簿,已婚家庭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交离婚证或离婚协议 

(三)收入证明

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我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公积金缴存证明;未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可由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就业和收入证明,也可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退休职工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按月领取养老待遇证明,或由原工作单位出具退休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由单位出具工作和收入证明。 

(四)无房证明

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户口簿上所有已满18周岁的人员均需提供,18周岁以上的学生提供在校就读证明。属D级危房或地灾危害房需提供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

(五)个人申请书

由申请人自行填写,无固定格式,但需写明本次配租范围内的意向的小区或片区。未提交个人申请书或意向小区不在本次配租范围内的,由区住房保障中心统筹摇号配租。

二、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和要件:

(一)具体申请条件

1、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城镇居民(非农业人口);

2、家庭人均月收入840元以下;

3、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4、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以家庭为单位,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以户口簿记载的户主为申请人,由户口簿记载的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

(二)申请要件与流程

申请人向区住房保障中心领取《廉租住房申请表》,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规定的相关资料(一式三份):1、申请表;2、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3、无房证明、收入证明(含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的家庭成员)、学生学籍证明;4、属区民政局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需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件;5、属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和离职人员、转业复员军人、孤老、残疾人以及受到区级以上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的,提供相关证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