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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金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决定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金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的实施意见》的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县政府决定废止《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金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的实施意见》(秀山府办发〔2020〕32
号)文件。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