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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DH23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DH23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廖伶俐代表: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扩建兰桥镇卫生院的建议》(第DH236号)收悉。经与兰桥镇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重庆市秀山自治县区域卫生规划(2015—2020)已明确兰桥镇卫生院2020年规划床位为28张。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乡镇卫生院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即兰桥镇卫生院房屋建筑面积应不少于1260平方米。
目前,兰桥镇卫生院编制床位30张,实有床位35张,床位及面积已达到相关标准。近年来,我委累计投资100余万元对兰桥镇卫生院进行了提档升级,基本能满足兰桥镇及周边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下一步,我委将积极推进兰桥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并把兰桥镇卫生院改(扩)建纳入相关规划,积极开展前期工作,努力争取上级支持,尽早落地实施。
此答复函已经张晓勤主任审核,并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徐燕副县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们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