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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DH22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2-08-1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DH22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彭丹代表:

提出的《关于提升边远乡镇医疗服务能力的建议》(第DH22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秀山县自2019年纳入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县以来,按照深化医改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县域实际,探索实施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为医共体牵头单位,分别与17家、10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两大共同体,以医共体三通建设为抓手,促进县级与基层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县级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根据《关于推进西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示范中心建设的通知》,部分乡镇卫生院被中心卫生院托管,并非医共体改革导致是片区人口卫生需求量、医疗资源分布等情况全局统筹的结果,有利于提高医疗卫生资源使用效率。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中共重庆市委编办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卫生人才“县聘乡用”“乡聘村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渝卫发202155),《秀山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医疗机构健康共同体集团化管理实施意见》(秀山委办发201946)精神,建立了“县聘乡用、乡聘村用”人员使用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根据全县各村(社区)服务人口、发展需求情况,充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余编,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到村卫生室开展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进一步均衡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督促医共体牵头单位及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加强对基层的帮扶与指导,同时,要求中心卫生院采取措施,提升托管机构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对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的需求

此答复函已经张晓勤主任审核,并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徐燕副县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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