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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DH15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2-08-1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DH15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张惠明代表:

提出的《关于如何让社区医院成为健康守门人的建议》(第DH155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18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71)等文件精神,县卫生健康委按照要求,制定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年度计划,目前,我县全科医生数按照服务人口比例已达到要求,对完成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在职称晋升、绩效工资分配方面予以倾斜,已注册的全科医生按照每月300元发放固定津贴。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职称评聘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132号),基层医疗机构的全科医生可提前1年报考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在国家合格标准基础上降低


10分划定市合格线,达到市合格县的可取得重庆市全科医生(基层)中级职称;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科医生,可提前1年申报评审重庆市全科医生(基层)高级(含副高、正高)职称全科医生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免考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作科研和论文要求。

     二、关于落实双向转诊的建议一是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规划(2018-2020)的通知》(渝卫发201884号)、《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组建医共体实施方案》(秀山卫发〔201949号)、《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卫生健康共同体三通建设实施方案》(秀山医改组20203号)等文件精神,由县卫生健康委统筹规划,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为牵头单位组建两个区域共同体,服务范围覆盖全县城乡居民。医共体内实行医通、财通、人通三通管理,共享医疗资源,逐步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诊、双向转诊,明确牵头医院负责制定健康共同体内两级疾病诊疗目录,健全内部和外部转诊管理办法,统筹使用病床、号源、设备等,畅通转诊渠道。二是牵头单位定期委派骨干医生兼任成员单位业务院长,牵头单位有计划地对成员单位的医务人员开展免费进修和专业技术培训。三是县域内统筹建设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中心,为基层提供远程服务,成员单位之间建立远程医疗合作,开展远程视频会诊、教学查房等活动。

三、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医生签约的建议。目前,我县按照《重庆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第一版)》要求,依托家庭医生团队,利用家医APP以辖区常住居民为服务对象,优先覆盖包括 65 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0-6 岁儿童、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同时配合县残联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签约服务,鼓励各基层医疗机构打造精品家医团队,提供精准优质的健康服务。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向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康复、护理、随访和健康管理;提供住院服务;有条件的地方为行动不便的签约居民提供上门服务。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制定个性化签约服务包,满足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全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充分利用下乡走访、门诊诊疗、住院宣教以及“5.19”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政策及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知识,逐步提高辖区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

此答复函已经张晓勤主任审核,并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徐燕副县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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