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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358692734W/2017-009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7-02-20 [ 发布日期 ] 2017-09-11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秀山府20177                 签发人:向业顺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2016年,秀山县人民政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及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有力指导下,务实创新,积极作为,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县战略部署,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不断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为全面建设成为渝东南重要门户和生态保护发展示范区目标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进步。现将我县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着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一是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布局。县委、县政府出台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秀山委发〔201621号),对我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了具体部署,明确了各项措施的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职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构,全县上下形成了行政首长负总责,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及时跟进、落实到位。二是持续抓好领导干部学法。两学一做为契机,积极开展学法教育活动。组织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5438人参加2016年度全市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完成了25名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三是扎实开展普法示范工作。强化普法工作顶层设计,出台了《关于构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格局的实施意见》,分解落实59个部门、27个乡镇(街道)的普法重点任务。以“秀山法治网”等载体为窗口,积极拓展延伸群众学法用法方式,形成了“荧屏有像,报刊有文,网络有形”的立体宣传格局,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突出示范引领作用,海洋乡小坪村等7个村(社区)被命名为“重庆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四是深化法治理论研究。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取得了可喜成果,形成了一批针对性和时效性较强的调研文章。其中,《重庆地票制度研究》《重庆农村“三权”抵押贷款运行机制研究》《新形势下政府对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管研究》等三篇调研文章被收录进《重庆市政府法制课题研究成果汇编》,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有益探讨。

(二)着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一是抓好清单编制公开。历时1年多,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对县政府工作部门、乡镇(街道)、市管垂直管理部门等60个单位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出县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现行有效行政权力4558 项、街道现行有效行政权力131项、乡镇现行有效行政权力261项,并逐一厘清了每项行政权力相应的责任事项。形成我县《行政权力、责任事项目录表》《行政权力事项登记表及流程图》,清理结果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先后两轮对全县行政许可事项及其他带有审批性质的“备案”、“核查”等进行清理和论证、审查,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共清理行政审批事项361项、149子项。其中:保留271项、121子项,承接84项、25子项,下放5项到乡镇(街道),调整1大项3子项为备案。大力推进“民事村办”机制,将权力下放,将服务下沉,让农民群众不出村(社区)就能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是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简化工作流程,分门别类归纳出即办件、承诺件等6种办件类型,采取“六件六制六公开”模式进行办理,压缩办事时间,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方便快捷。完成33361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录入进库,网审平台全面运行。截至2016年底,各部门通过网审平台共受理事项30322件,办结30116件,办结率达99.3%“民事代办”事项共978项,已办结968项,办结率98.9%,满意率达99.5%

(三)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认真落实《秀山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严格执行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程序,县法制办负责人及法律顾问常规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和有关专题会议。对涉及公众重大利益改革的方案、各类专项整治活动等事项,县法制办、法律顾问均提前介入审查把关。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并建立了决策后评估与责任追究机制,各级各部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观念逐渐形成。全年无重大行政决策过错情况发生。二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报备率、及时率、审查率、规范率均达100%。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对2016年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涉及责任单位19个,完成清理37件,其中继续施行的20件,废止17件。三是大力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把聘请法律顾问纳入全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各部门都组建了以法制机构为主体、以法律服务工作者或律师为成员的法律顾问队伍,并将法律顾问制度向乡镇延伸,全县共聘请法律顾问62名,实现部门、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自觉接受各级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10件、政协委员提案129件。人大代表建议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100%,较上年增长3.13个百分点。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等领域的专项审计和执法监察。畅通监督渠道,开通手机短信举报平台,开辟县内媒体举报窗口,27个乡镇(街道)统一制作信访举报公开栏,确保监督检查“全覆盖”。二是切实加强招投标管理。利用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以及宣传栏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公开交易全过程,全程录像,为政府事后监督提供事实依据;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专家对500万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进行集中会审,让招标文件中的不合理条款在监督部门中公开曝光。三是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规定,对依法必须公开的政府信息一律在县政府官网等平台上全文发布。2016年,我县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226条,保障了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四是着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管理,完成辖区的行政执法主体清理,清理出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87个。动态管理我县行政执法人员,保留有效的重庆市行政执法资格人员1021名,收回退休、转岗、没有具体从事执法工作以及其他没有在职在岗等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43认真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20个行政执法单位自评自查行政处罚案卷619件,案卷评查小组抽查行政处罚案卷30件,案件优秀率占达77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方式,全县25个部门已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和双随机抽查机制,占行政检查事项部门总数的76%

(五)着力畅通纠纷化解渠道。一是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完善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登记、权利告知、统计报备、案卷评审等相关制度,对于重大复杂、群众关注的案件由承办人员提请集体讨论。对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和对民事争议裁决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和解协议,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全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依法受理9件,不予受理1件。已审结8件,其中决定维持5件,撤销1件,驳回复议申请1件,撤回复议申请1件。二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履行应诉职责,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今年以来,全县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有103件,其中审结82件,未审结21件。已审结案件中,判决46件,驳回起诉11件,撤诉25件。严格执行《重庆市行政机关办理司法建议暂行规定》,县政府法制办办理第四中院司法建议3件。三是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县、街道(乡镇)、村(社区)、组四级矛盾纠纷联动排查制度,落实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三位一体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今年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527件,化解455件,化解率86.3%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虽然我县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调研研究,工作思路不开阔;长效机制建设相对滞后,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法制工作机构设置与所承担的职能还不相适应;行政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和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和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以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为契机,切实把加强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实抓细。一是强化工作任务落实。按照中央、市级层面和县委关于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聚焦我县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既有问题,不回避、不逃避,积极认真整改落实。不断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助推我县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事业持续较快发展。三是夯实法治工作基础。依托“七五”普法等工作载体,抓好普法教育宣传,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多途径、分层次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常态化业务培训,稳步规范执法行为。逐步加强人财物等要素保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四、工作建议意见

一是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开展跨部门综合执法,理顺执法体制,实现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使,稳定行政执法队伍,实现执法队伍的专业化,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和服务水平,增强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二是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法制机构作为政府的法律参谋、助手和顾问,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组织保障,法制队伍的强弱,直接影响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贯彻落实。政府法制机构工作纷繁复杂,在承担中心工作和其他事务性工作的同时,还承担了一些法律事务,如民商事、合同谈判、征地拆迁、规范性文件审查、信访、行政审批和职权清理、企业改制、征地协调等诸多工作,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骤增,工作任务相当繁重,区县级政府层面大都存在法制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大部分行政执法部门未设置专门的法制机构,部分重点执法部门虽设置了法制机构但没有配备法律专业人才,乡镇(街道)则普遍没有专职法制人员,无法满足工作的基本需要。法制队伍有必要在人员、经费和机构编制方面予以加强。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21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21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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