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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41MB1624800Q/2020-0000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质量监督 | [ 体裁分类 ] | 行政监管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市场监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0-12-08 | [ 发布日期 ] | 2020-12-08 |
关于秀山县太阳山纯净水厂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关于秀山县太阳山纯净水厂生产经营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测系统核查处置模块下达的2020年9月份不合格食品安全处置任务,涉及我局辖区1家食品生产企现将核查处置公告如下:
秀山县太阳山纯净水厂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9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秀山县太阳山纯净水厂2020年9月1日生产的太阳山饮用纯净水(规格型号:11.3L/桶,生产日期:2020-9-1,保质期:1个月)进行了监督抽检,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该批次太阳山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0年9月15日,执法人员向该企业送达了检验结果通知书,该企业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实:针对该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太阳山饮用纯净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了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
根据我局对秀山县太阳山纯净水厂的检查和该公司自查情况,此批次不合格食品产生原因为该公司生产设施设备清洗消毒不彻底导致生产食品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规定。
整改措施: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督促该合作社严格落实食品生产工艺关键控制点制度。根据我局2020年11月17日对该公司进行复查检查,该公司已完成风险隐患点整改。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