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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二轮第一批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 及地方查处情况公示表
重庆市第二轮第一批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
及地方查处情况公示表
序号 |
受理编号 |
举报主要内容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1 |
秀山电20231221002 |
中和街道大元门小区(君逸酒店旁)小区化粪池规模过小,与小区需要处理的污水量不匹配,部分污水直接进入管网。 |
接转办单后,县政府立即责成中和街道牵头,联合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进行查处。经调查,大元门实为一幢个人所有的单体建筑,除一楼门面6家商铺投入使用外,其它楼层均未投入使用,化粪池按相关标准、要求设计和建设,不存在规模过小与小区需要处理的污水量不匹配问题。现场对大元门周边进行了排查,房屋一层商铺均在正常经营,现场未发现污水溢出问题。 该房屋还建有污水沉淀池,现场排查时发现,该污水沉淀池与相邻污水井未堵塞,污水能正常进入市政管网,未发现存在污水溢出的情况,且该污水沉淀池于2023年12月22日清掏过;但据市民反映,遇大雨时,曾发生过沉淀池污水外溢情况。 |
部分属实 |
下一步,我县将从如下几方面加强对房屋产权人的督促与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好群众的权益:一是县住房城乡建委督促产权人切实履行好污水排放相关职责,依法依规排放污水,指导其提升环境保护意识,落实好主体责任,确保化粪池、污水沉淀池等设施正常运行。二是县城市管理局督促产权人做好化粪池定期清掏工作,加强对该化粪池的气体检测,提高检查频次,保障化粪池安全运行。三是加大对污水沉淀池的巡查力度,尤其是下大雨时,一旦发现有沉淀池污水外溢情况,立即进行整改,确保群众的环境权益得到有限维护。四是属地政府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和规范排污意识。 |
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