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公告表
秀山县生态环境局已经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期为7日。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314592146@qq.com,传真:76676177,通讯地址:重庆市秀山县渝秀大道行政事业大厦1509室,邮编:409900。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审批 文号 |
发文 时间 |
审批 决定 |
1 |
秀山县尚林砂石有限责任公司 |
秀山县尚林砂石有限责任公司石灰岩砂石加工项目 |
渝(秀)环准〔2020〕008号 |
2020年5月14日 |
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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