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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政策-支持产业发展类(共12条)(2023更新发布)

日期:2023-09-01

.支持商贸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1(试行)

1.对新增的三(钻、叶)级、四(钻、叶)级、五(钻、叶级酒店酒家、绿色饭店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6万元和10万元。对新增的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农家乐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6万元和10万元,对于复评合格的钻级酒店酒家、绿色饭店、农家乐减半奖励。星级农家乐与星级旅游饭店、星级民宿不得重复享受奖励。

2.对新创建成功的中华美食街、市级美食街和县级美食街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

3.对申报认定获评“中华老字号”和“重庆老字号”的商贸品牌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

【对象范围】

申钻级酒店、申星级农家乐、申绿色饭店。

【办理流程】

申钻级酒店、申星级农家乐、申绿色饭店的申报办理流程:填写申请表商务委初审提交申报各项清单材料专家评审向县政府申请资金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相关资料发放补贴。

【办理单位】

县商务委。

【咨询方式】

023-76869330

.支持商贸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2(试行)

4.鼓励企业开展进出口贸易。对实现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按企业外贸直接出口总额的2‰给予奖励(以重庆海关提供数据为依据)

5.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赴境外参加相关展会,对参加展会产生的实际费用(扣除上级部门补助外)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30%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6.鼓励企业发展自主品牌。支持企业境外专利申报、境外商标注册,对获得境外专利认证、境外商标注册的企业,对所产生的认证、注册费用(扣除上级部门补助外)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30%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7.鼓励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支持企业申报管理体系(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认证)及产品认证(如: CE认证、RoHS认证、CCC认证等),对获得管理体系及产品认证的企业,对所产生的认证费用(扣除上级部门补助外)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30%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对象范围】

外贸企业。

【办理流程】

外贸企业申报办理流程:填写申请表和各项清单材料商务委初审财政局复审提交申报县政府审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相关资料发放补贴。

【办理单位】

县商务委。

【咨询方式】

023-76869068

.支持商贸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3(试行)

8.鼓励限上商贸企业发展。对当年升限纳入统计的商贸企业,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20]10)文件执行,一次性给予5万元/户的奖励资金。

9.鼓励企业发展壮大。对当年销售增幅高于全县平均增幅且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年以上的批发类限额企业,定额奖励5万元/;对当年销售增幅高于全县平均增幅且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年以、上的零售类限额企业,定额奖励5万元/;对当年增幅高于全县平均增幅且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年以上的住宿、餐饮类限额企业,定额奖励3万元/;对于销售额低于1亿元/年的批发类限额企业、销售额低于5000万元/年的零售类限额企业、营业额低于10001年的餐饮和住宿限上企业,若当年销售额达到全县平均增幅,给予奖励0.5万元/年,超过平均增幅5个百分点以上的再给予0.5万元/年的奖励。

10.鼓励工业和农业企业“产销分离”。对县内工业和农业企业将营销及服务部门单独设立为商贸法人企业,经认定为限上商贸服务业企业的,享受同等待遇。

11.鼓励企业做好运行监测工作。对每月按时并高质量完成报表填报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商务部典型企业和商务部市场监测企业,按每户1200/年的标准给予企业统计人员工作经费补助。

12.支持限额企业发展配套政策。一是支持限上商贸服务业企业申报国家、市级有关商贸业发展专项资金;二是鼓励限上商贸服务业企业扩大经营,在用地需求、电力保障、环保审批、信贷支持等方面给予支持;三是支持符合条件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纳入政府采购和定点消费范畴;四是对“个转企”“企升限”经营主体,由县市场监管局设立“绿色通道”,提供便捷服务;五是积极推荐限额以上商贸服务业企业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行业展会及各项评比、评选活动。

【对象范围】

限额以上商贸企业。

【办理流程】

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申报办理流程:达到申报条件后向县统计局申报统计局认定入库报表按统计局确认名单发放补贴。

【办理单位】

县商务委。

【咨询方式】

023-7689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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