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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3757件 秀山高速公路服务区被查获

日期:2021-12-01

      12月1日,记者从秀山县打非办获悉,11月30日接连查获两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案件,涉案价值20余万元。
      据介绍,11月30日上午10点多钟,重庆交警高速三支队秀山大队接到举报,有货运车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产品。接到群众举报后,高速交警将被举报车辆牢记于心,在进入秀山辖区境内后,引导其在秀山服务区停留,经交警现场盘查了解到,陈某驾驶的陕ED1***牌照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的是烟花爆竹,但并没有《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身也无任何危险品警示标志、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与此同时,高速交警在联合秀山县“打非办”、官庄街道派出所在该服务区排查其他车辆时,又发现停在旁边的一辆陕EC7***牌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同样装有非法烟花爆竹产品。
  经清查,陈某非法运输了1946件烟花爆竹,和某非法运输了1811件烟花爆竹,两货车共计非法运输了3757件烟花爆竹产品,涉案金额约20余万元,高速交警当场将车内烟花爆竹收缴,并将陈某、和某移交秀山县官庄街道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秀山县打非办提醒,运输烟花爆竹必须经过公安机关许可,运输过程中,驾驶员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所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等行驶;运输烟花爆竹要使用特种车辆,普通车辆运输,不仅违法,而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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