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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0091388906/2022-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钟灵镇
[ 成文日期 ] 2021-06-11 [ 发布日期 ] 2022-01-04

关于印发《2021年全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 的通知

日期:2022-01-04


钟灵委发〔202164


中共钟灵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1年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

的通知


各村(居)、镇级各单位

2021年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已经镇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步之年。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市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乡村治理,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针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及时纳入重点监测帮扶对象,落实产业、就业、医疗、临时救助等帮扶政策,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落实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跟踪回访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持续推进边缘易致贫户防贫保险工作。

(二)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成果。集中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回头看,健全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机制。持续开展控辍保学行动,防止新的失学辍学发生。保持健康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落实分类资助参加基本医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进行动态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发现一户改造一户。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提升工程,不断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三)推动脱贫产业提质增效。编制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或方案,建立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支持有能力的脱贫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健全产业发展风险防范机制。稳定并加强产业扶持政策,强化财政支持,创新金融服务,完善用地政策。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优先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

(四)保障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健全用工信息平台,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质量。加大东西部培训协作力度。开发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加强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更多的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

(五)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进一步提升完善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水平,促进搬迁劳动力务工就业。强化后续产业支撑,帮助搬迁安置点所在村积极培育壮大主导产业,相关产业项目优先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落实降低搬迁群众生活成本政策。强化属地管理,加强搬迁群众迁出地各类权益保障,规范安置社区管理服务。

(六)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管理监测平台。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有针对性地落实产业、就业等帮扶发展措施。对没有劳动能力的,按目前相关政策规定,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进行兜底保障,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时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实施临时救助。

(七)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落实《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分类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做好扶贫资产清查、确权、登记工作。落实公益性资产管理主体、责任人和管护责任。明晰经营性资产产权关系,纳入国有资产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对到户类扶贫资产,由脱贫户自行确定自主经营或委托经营,加强教育引导和技术指导。

(八)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落实县道、乡道、村道三级路长制。支持乡村水利工程建设。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逐步实现行政村光纤和4G5G网络覆盖。

(九)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深入开展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引导教育工作。因地制宜、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开展农村改厕问题摸排整改。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十)持续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动农村文化广场、图书室、便民服务中心等文化场所建设,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建立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机制。

(十一)完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继续坚持并进一步优化完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脱贫,并逐步扩大受益范围。持续加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使用的跟踪、监督和管理,确保贷款资金精准用于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

(十二)深化志智双扶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成果先进典型宣传活动。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感动人物、身边好人等评选。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健全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乡贤明理堂等,深化十抵制十提倡工作,持续开展红白喜事大操大办整治行动。扎实推进美丽庭院评定工作,持续深化清洁户评选。

(十三)全面整改扶贫领域问题。针对中央巡视指出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扶贫资金使用等3个方面的问题,细化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台账逐项整改,限时清零销号。一体推进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市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扶贫审计等各类问题整改,确保改彻底、改到位。

(十四)防范化解涉贫领域风险。持续化解疫情灾情影响,健全涉贫舆情应对机制,加大扶贫产业市场风险、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等监管力度,有效防范化解扶贫领域各类风险隐患。

(十五)抓好相关考核和后评估工作。配合国家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做好自评估工作,重点评估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和收支情况、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执行情况等。

(十六)全面总结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总结脱贫成效、典型案例,建立脱贫攻坚典型案例库。

二、推动体制机制和工作平稳过渡

(十七)保持政策总体稳定。逐级分类梳理脱贫攻坚主要政策,待国家和市级有关政策出台后,及时出台相应政策文件。新政策出台实施前,原有政策一律不退、力度不减。

(十八)编制衔接实施规划。科学编制、扎实实施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

十九)推动工作机制衔接。坚持五级书记一起抓,落实《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县、乡、村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

三、深化各级各类帮扶工作

(二十)深化鲁渝东西部协作。优化完善与德州市禹城市协作机制,全力打造鲁渝协作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消费协作升级版。深化劳务协作,帮助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和就近就地就业。持续深化消费协作。

(二十)深化社会力量帮扶。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积极引导鼓励民营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通过发展产业、吸纳就业、消费帮扶、智力帮扶、爱心捐赠等多种方式,结对帮扶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较重的村。落实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政策,推广公司+合作社+专业农户等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模式。

(二十)深化开展消费帮扶。继续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重庆消费扶贫馆、832平台。继续实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鼓励通过重庆消费扶贫馆、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

二十三)深化驻乡驻村帮扶。坚持和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较重的乡镇、村,继续选派驻乡驻村工作队和驻村第一书记。

四、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

二十四)加强学习研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活动。

二十五)加强能力建设。抓住乡、村两级集中换届契机,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建强乡村振兴一线工作力量。

二十六)加强日常监管。持续抓好扶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强化信访交办件督查督办,扎实化解信访突出矛盾。

二十七)加强作风建设。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加大问责问效力度。持续开展涉农领域作风建设和腐败治理。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专项督查。
















灵镇党政办公室20216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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