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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1 年春节期间场所和活动管理工作的通告
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场所和活动管理工作的通告
(第2号)
为进 一步做好我县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 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禁止操办和参加乔迁 、开业 、开工 、满月 、周岁 、生 日 、 升学 、参军等各类宴席 。禁止举办大型会议 、培训 、演出 、团拜 、 慰问 、年欢 、年会 、 线下促销 、 宗教等聚集性活动 。
二 、坚持1月28日起喜事缓办 、 白事简办 , 白事严格控制 在50人以内 、提倡只帮忙不吃饭 、健康管理时限未满的人员禁 止参加 、感冒发烧人员禁止参加 。
三 、 商场 、超市 、 市场 、 酒店 、餐馆 、 车站 、 景区 、 学校 、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要配备防疫物资,严格落实扫码 (健康码 、行程码)、测体温 、戴 口罩 、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餐馆用餐10人以上要实行“单桌单间”措施 , 家庭用餐控制在 10 人以下 。 文 化娱乐场所 、景区等场所严格执行不超过承载量 75%的限流措施 。
四 、倡导不在药店购买退烧 、止咳 、抗病毒 、抗菌素类药品; 若有购买的 ,药店必须对购药对象进行实名登记,并立即上报县市场监管局和辖区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 、发热病人筛查点 、发热诊室 、发热门诊要规范做好发热 病人筛查 、留观 、转诊 、治疗 ,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 。个体诊所 、 村卫生室严禁收治发热病人,发现后在做好留观患者的同时 1 小 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要立即采样送检 。
六 、进 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严禁销售无“三证 一码”(检验检疫证明 、消毒证明 、核酸检测报告和渝溯源码)的冷链食品 。接收来自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货物 、 快递包裹等必须由快递物流公司按规范进行预防性消毒, 落实核酸抽检 。
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