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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7474772534/2023-000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石耶镇
[ 成文日期 ] 2023-04-25 [ 发布日期 ] 2023-04-25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石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耶镇地质灾害危岩崩塌等危险区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4-25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石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耶镇地质灾害危岩崩塌等危险区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

现将《石耶镇地质灾害危岩崩塌等危险区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石耶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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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耶镇地质灾害危岩崩塌等危险区风险排查

工作实施方案

当前正值防汛抗旱关键期,旱涝交替,旱涝急转极易诱发危岩崩塌等地质灾害,为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根据县规资局《开展地质灾害危岩崩塌等危险区风险排查的紧急通知》(秀山规资发〔202111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隐患排查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拉网式”进行地质灾害危岩崩塌等危险区风险全面深入排查,排查的重点区域主要有:

(一)现有地灾隐患点和潜在隐患复查排查

对已查明在册的11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复查,全面掌握动态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基础数据,落实责任人;对潜在的隐患进行全方位排查,发现新的隐患点,及时纳入数据库,按地质灾害隐患点统一管理。

(二)临边、临水、临崖等危险区域进行全覆盖排查

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对辖区所有临水、临边、临崖点进行全面排查、风险研判,重点分析该部位地质结构稳定性及评估风险,提出处置建议和防治对策等,建立台账,统一归档管理。

(三)对矿山地质灾害进行全方位排查

对全镇范围内矿山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各矿山开采区及开采影响范围是否存在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

(四)对其他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进行全面排查

对全镇范围内公路、山坪塘、燃气管道等重要工程建设及学校、医院、集镇等人员集中场所设施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工程施工影响范围内是否存在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

二、任务分工

一是镇应急办负责本次地质灾害排查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统筹安排各阶段排查工作全面开展、顺利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对全镇范围内临边、临水、临崖进行“拉网式”摸排,及时把相关信息上报县级部门。

二是镇执法大队负责对辖区天津矿山、鑫砂沙石等非煤矿山进行排查,重点开采区、矿山路段是否存在滑坡、垮塌风险。

三是镇农服中心负责对辖区所有山坪塘、内涝点、山洪薄弱点实地查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建立好台账。

四是镇规建办负责排查辖区农村村民边坡建房、特别是近年来新切坡建房进行全面排查,并逐户登记造册,对于有滑坡、塌陷隐患的农户及时处置。

五是各村(居)、镇级有关部门、科室要全力配合,积极排查,主动对接,根据各管理范围和职责协助做好本次排查工作。

三、分类实施整治

各村(居)、镇级有关部门、科室要按管理职责,根据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数量、危险程度、分布情况等,及时采取搬迁避让、工程治理、村民自治、监测预警等方式进行分类并制定分类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完成时限。

(一)对现有隐患点和潜在隐患、农村村民在临边、临水、临崖切坡建房实施整治

1.搬迁避让。对于风险程度高、工程治理费用高于搬迁避让费用或治理后仍不能有效消除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结合危房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受威胁群众进行搬迁避让,实施异地分散安置。对新安置点要做好用地保障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保新址不受地质灾害威胁。对已实施搬迁避让且入住新居户主的旧房,要组织力量拆除,坚决杜绝搬迁人员返回居住。

2.工程治理。对一时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地要积极筹措资金,委托专业技术队伍进行勘查、设计,加快开展工程治理。对暂未治理的,要及时落实各项防灾措施,明确防治责任主体,确保人员安全。

3.村民自治。对于安全风险较小、零散型的地质灾害隐患,各地要鼓励、引导农户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采取削坡减载、截水排水、护坡工程、支挡工程、绿化工程等防御措施,由村民自治或排危除险。

4.监测预警。对于经过技术核查,暂不需要搬迁避让、工程治理或村民自治的地质灾害隐患,应纳入地质灾害隐患监测预警范围,在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时,根据预报预警等级加强监测巡查。

(二)对矿山地质灾害实施整治

对排查出来的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限时整改。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主体承担。

(三)对其他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实施整治

对公路、山坪塘、燃气管道等重要工程建设排查出来的隐患,由工程设施主管部门整改落实,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或主管部门承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镇级相关部门、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排查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全力推进排查工作。

(二)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以村为单元,镇驻村干部、村组干部、国土所同志、群测群防员、驻守地质队员、广大人民群众等各方力量,开展对学校、场镇、集中居民区等周边危岩崩塌的排查工作,确保有人居住的地方排查到位,确保风险点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三)压实责任,全面落实工作要求。驻村领导要切实落实管控责任,分片包干负责抓好工作落实,做好地质灾害危岩崩塌等危险区风险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对重要风险点进行科学预判,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对危险区域较大的隐患点提前果断撤离受威胁人员,危险未解除前严防已撤离人员回流。

(四)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各村居及时更新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严密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做好物资准备和队伍建设,强化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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