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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桥镇政府机构职能

日期:2023-01-07

【办事机构】 综合办事机构编制

(一)党政综合办事机构(7个)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党的建设、纪律检查、宣传、统战、法制、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群团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

2.经济发展办公室(挂扶贫开发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乡村振兴、发展农村电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项目管理等职责。

3.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职责。

4.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稳定、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建设、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5.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6.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7.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协助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食品药品、烟花爆竹、消防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1个)

组建兰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县级部门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设置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群团等工作。设置人大办公室、政协委员工作室。

乡镇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具体工作由党政办公室承担。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

【办事机构】 事业站所机构编制

(一)事业站所(5个)

1.兰桥镇农业服务中心(挂特色产业发展中心牌子)。主要承担农业、林业、农机、畜牧、水利、乡村振兴等方面服务工作。

2.兰桥镇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文化、宣传、体育、科技培训、旅游等方面服务工作。

3.兰桥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就业、再就业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委托,负责办理辖区内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处理,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举报投诉和初步调查处理等工作。

4.兰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委托,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建立与城市管理、国土资源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联合执法机制。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运行。

5.兰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做好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军人工作,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身边;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兰桥镇红卫居委会经建73号

联系电话:023-76628418

办公时间:夏季 8:30--12:00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季 8:3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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