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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乡:“五化工作法”常态化开展禁渔工作
大溪乡:“五化工作法”常态化开展禁渔工作
为切实保护大溪酉水国家湿地公园流域生态建设,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十年禁渔”工作要求,大溪乡多措并举“五化工作法”,实现禁渔工作常态化。
据了解,1月份以来,大溪乡共计开展常态化执法20余次,联合执法10余次;累计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张贴横幅20余幅,公告、漫画50余张,召开院坝会39场次,出动宣传车40余次;登记在册退捕渔民23人,自用船200余艘;清除拦河渔网8个,销毁捕虾器30余个,查处非法捕捞10余起,有力震慑了酉水河流域非法捕捞行为,形成了禁渔“你知我知”的浓厚氛围。
以责任赴使命,责任落实制度化。乡党委把“十年禁渔”作为重大整治任务来抓,乡党委书记、乡长负总责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职督办,农服中心统筹协调、重点把控,驻村干部、村组干部分片负责,实现责任到人、水域到人。
以精神促善治,宣传入心常态化。分区域、分类别开展宣传活动,特别是将丰联村、河西村、前进村等沿河村列为重点,通过张贴公告、宣传画、设置警示牌、拉横幅,出动宣传车在全乡范围内循环播放禁渔资讯等方式,持续营造禁渔工作的浓厚氛围。乡驻村干部及村“两委”干部定期以小组院坝会、入户发放资料等方式动态宣传“十年禁渔”规定,做到“知道了,也不会忘记”。
以管理知底数,台账建立动态化。以各村网格员为主体,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台账,对本村的船只、网箱、捕鱼器等进行不定期的摸排调查。针对新增船只,配合县海事处第一时间进行登记标号。
以打击治源头,专项执法机制化。定期开展常规执法,乡内科室抽调3人成立大溪乡禁渔执法队,同时以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5人组建大溪乡禁渔巡查队,开展巡河执法工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非法捕捞行为。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协同秀山县农委、县港航管理处、辖区派出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所辖区域河道进行执法清理整治。在巡查执法过程中,进一步宣传禁捕工作,提升群众保护意识,共同保护我们的水资源,坚决杜绝一切破坏河流生态的行为。
以就业保民生,渔民退捕稳定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退捕渔民、沿河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广开就业门路,对照登记台账,及时掌握转产就业、养老、低保、医保、住房保障等5个方面情况,重点抓好沿河群众转产就业,鼓励和引导到秀山县工业园区等地务工,实现每个退捕渔民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有相对固定收入,进而实现“退得出、稳得住”。
大溪乡将持续以“责、宣、管、打、稳”五化工作法,进一步完善辖区酉水河流域内的禁渔工作常态化机制,确保禁渔工作抓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