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 智能机器人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工作情况

温馨提醒

日期:2020-12-30

温馨提醒: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且涉嫌骗取医保基金5000元以上的,应当移交公安机关。
  
(一)通过伪造文书、财务发票或凭证等方式,虚构医疗服务“假住院、假就诊”骗取医保基金的;
   (二)伪造虚假凭证或传统参保人员套取现金骗取医保基金的;
   (三)收集参保人员医保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转卖或出卖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等谋取利益的;
   (四)出具虚假郑敏材料或鉴定意见,为非参保人员骗取医保基金提供帮助的;
   (五)虚列、虚报、虚增医保服务项目和金额,进行医保费用结算的;
   (六)定点医疗机构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保联网或刷卡,进行医保费用结算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以上欺诈骗保行为,欢迎广大参保群众积极向我局举报,举报电话:
76670050。一旦查证属实,最低奖励500元,最高奖励10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