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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0-07-3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的复函


杨秀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医疗保险的建设》收悉,您在建议中指出了我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合理可行的解决办法,对我们工作很有启发。经商县卫生健康委和县市场监管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集中参保期,由县医保局充分利用媒体资料,集中开展宣传,提高群众缴纳医保积极性”

2020年参保筹资工作开展以来,按照县政府要求,我县各级各部门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横幅、会议、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意义、作用及筹资标准的宣传。通过宣传,让群众真正了解居民医保的意义,帮助群众算好利益帐和经济对比帐,动员广大群众自愿参加居民医保。二是通过多种方式与外出务工人员取得联系,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参保,努力提高参保率。三是全面落实资助困难群众参保政策,确保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神障碍患者等困难人员应保尽保。截至目前,全县2020年医保参保人数达605520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37342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568178人。

二、关于“整合资源,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硬件建设,优化医生和护理人员配置,让广大群众在群众在家门口能看起病,能报到账,同时加强对私立医院和诊所的监督管理”

一是在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硬件建设方面,我县升级改造了24个乡镇卫生院及建设了标准化村级卫生服务站273个,为10个乡镇卫生院配置B超、DR,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同时,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畅通工程,新建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分级诊疗、远程诊疗等信息系统,配置170台健康一体机到各村卫生室,在县人民医院建立影像远程医疗中心并投放多台静态/动态心电设备到4个乡镇,利用互联网对上(重医附二院)对下(乡镇卫生院)均可实现远程会诊,基本建成“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互联互通信息化服务网络。二是在优化医生和护理人员配置方面,我县原则上按服务人口1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采取以村委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选用。全县村卫生室实行六统一管理,即统一规划设置、统一人员管理、统一服务管理、统一药品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考核管理,并根据工作情况,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另外,我县制定落实优惠政策,吸引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把当地乡镇医疗单位和县级直属医疗单位对口支援村卫生室纳入绩效考核,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建设的支持。三是在私立医院和诊所的监督管理方面,我局严格落实医保协议管理要求,定期开展医保基金稽核督查,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和处罚公示制度,切实加大网上审核力度,及时发现核实疑点数据,确保医保基金运行安全。2019年共处理违规医药机构178家次,处罚违约金141.55万余元,扣回医保基金70.32万余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一是严格按照《重庆市村卫生室(所)管理办法(试行)》(渝府发〔201293号)、《秀山自治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秀山府办发〔201243号)、《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工作的意见》(秀山府办发〔201311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号)、《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渝卫人发〔201442号)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硬件建设,优化医生和护理人员配置,确保让广大群众在群众在家门口能看起病,能报到账。二是继续发挥举报奖励制度威力,推动完善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和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司法、纪检监察等多部门联动综合监管机制。

此复函已经刘红毅局长审签。感谢您对医保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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