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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358692734W/2022-001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2-11-11 [ 发布日期 ] 2022-11-12

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日期:2022-11-12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并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决定自2022年11月11日12:00时起,新增高风险区9个,将原5个中风险区调整为临时管控区。此次调整后,秀山县共有高风险区14个。通告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9个)

(一)新增范围

中和街道渝东南综合批发市场(边贸);

中和街道边城秀苑B栋;

中和街道香樟豪庭2栋;

乌杨街道学林佳苑4栋;

乌杨街道黄杨郡15栋;

乌杨街道黄杨郡20栋;

平凯街道领秀边城2期10栋;

平凯街道领秀边城G2栋;

梅江镇兴隆坳村小湾组。

(二)管控措施

1.其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安排24小时巡逻值守,防止人员外出流动,严格做到足不出户。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须经社区防控办公室协调安排,实行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2.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3.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4.区域外人员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每天上午、下午各开展一次体温检测和症状问询,填写健康监测登记表。

6.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7.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二、调整临时管控区

将11月8日划定的中和街道锦绣名邸(除3栋外的楼栋和商铺),中和街道汇豪世纪3期3栋(除3单元外的单元),中和街道上奥中心1期4栋,中和街道阳光大院西院(除2栋2单元外的楼栋和商铺),乌杨街道乌杨社区第一安置点13栋2单元、3单元等5个原中风险区调整为临时管控区,按照11月8日划定临时管控区的管控措施执行。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秀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特此通告

秀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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