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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MB1917005G/2021-00222 [ 发文字号 ] 秀肺炎指发〔2021〕71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1-10-15 [ 发布日期 ] 2021-10-15

关于印发《秀山县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10-15


秀肺炎指发〔202171

关于印发《秀山县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党工委、办事处,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现将《秀山县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1015


秀山县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市级对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人群

(一)全程接种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或北京科兴公司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

(二)应接尽接原则,优先在以下两类人群中开展加强免疫:1.感染高风险人群包括移民、医疗卫生、监所相关工作人员和监所被监管人员以及出国人员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2.保障社会基本运行关键岗位职业人群包括公安、消防、应急、交通、物流、邮政快递、养老、精神卫生福利、环卫、殡葬、救助管理、场监管、新闻媒体、社区工作者和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向公众提供服务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人群,水、电、煤、气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关键岗位职业人群

统筹考虑重大活动疫情防控需要和60岁及以上等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等因素,逐步扩大加强免疫接种人群范围。

(三)对其他符合条件且有接种需要的人群提供加强免疫接种服务。

  1. 疫苗选择和接种安排

加强免疫接种在完成全程接种6个月后实施,使用已接种过的原疫苗进行加强免疫。其中,使用同一种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使用原灭活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使用不同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优先使用与第二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如遇第二剂相同疫苗无法继续供应等情况,可使用与第一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

三、加强综合保障

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对医保基金给予适当补助。经济信息委、卫生健康委县疾控中心要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衔接,继续做好疫苗供应保障,指导乡镇(街道)定期报送疫苗需求。加强免疫接种使用的部分疫苗由相关企业免费提供,疾控中心要加强疫苗的统筹调配。卫生健康委督促疾控中心及时统计两种不同性质来源疫苗数量并提供给医保部门。

四、确保接种安全

乡镇(街道)和县卫健委要把接种安全放在突出位置,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组织接种实施。接种单位要落实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的四有要求,保障接种安全。接种单位要做好加强免疫的接种信息登记和疫苗流向管理,及时准确更新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预防接种凭证中接种记录相关内容。加强疑似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工作及时发现和预警潜在风险。

五、加强组织实施

(一)强化属地主体责任。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高度重视并统筹做好加强免疫工作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内加强免疫接种具体方案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人群摸底分类统计工作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继续坚持党委政府找人,行业部门推进,卫生健康部门打苗的工作机制,密切部门联系,每日收集工作进展,动态掌握辖区加强免疫接种情况,全面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县疫苗接种组要统筹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加强免疫接种和其他常规疫苗接种工作,加强人员安排,做好责任分工,确保高质量完成接种工作

(二)落实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原则上感染高风险人群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加强免疫由各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各相关单位具体负责按照条块结合原则场监管、商务、交通、文旅、国资、卫生健康、教育、民政公安、司法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落实行业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本行业、本单位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人员接种基本情况,建立花名册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动态更新本行业、本单位加强免疫接种进度,县疫苗接种组的指导,做好组织动员,加强督促指导,对花名册上人员逐一销号,确保应接尽接新进员工按要求完成接种。我海外人员加强免疫接种有关工作,以及在内地(大陆)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以及外籍人士的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加强监督指导。卫生健康委要做好加强免疫接种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密切跟踪监测,坚持日汇总、周通报,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指导各乡镇(街道)、各行业稳妥有序开展。要持续健全疫苗流向全程追溯体系,完善疫苗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全流程管理和安全防范。疾控中心要加强全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及时开展培训;动态掌握基层接种工作中的问题及时精准指导;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处置工作指导,尤其是强化疑似严重不良反应的诊断和处置;继续做好全疫苗的调配和储运,保障疫苗供应。

(四)做好宣传引导。委宣传部、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的宣传措施,重点宣传加强免疫接种的目的意义,积极引导目标人群主动接种。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乡镇(街道)要及时总结报送典型经验和做法,疫苗接种和宣传引导组要积极在全推广宣传。

(五)加强信息沟通。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在加强免疫接种时,原则上按照就近接种的原则在辖区接种点接种。同时,要与接种点加强衔接,及时掌握本单位、本行业加强免疫接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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