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 智能机器人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疫情防控>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11500241MB1917005G/2022-0014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2-09-29 [ 发布日期 ] 2022-09-29

调整云南省昆明市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2022年9月29日9时)

日期:2022-09-29

调整云南省昆明市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2022年9月29日9时)

     根据云南省昆明市疫情形势,经专家研判,即日起对昆明市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调整如下

一、7日内有昆明市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中,9260时后抵渝的,隔离时间以抵渝之日起计;9260时前抵渝的,隔离时间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起计。隔离期间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解除隔离。

二、7日内有昆明市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9260时后抵渝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以抵渝之日起计,隔离期间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解除隔离;9260时前抵渝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以离开中风险区之日起计,隔离期间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三、7日内有昆明市除高、中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9260时后抵渝的,实施“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以抵渝之日起计,隔离期间第12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9260时前抵渝的,实施“32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居家)。

四、离开昆明市超过7天且没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实施“32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居家)。

五、广大市民近期非必要不前往昆明市以及云南省有疫情的其他重点地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