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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MB1917005G/2023-0002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3-01-03 [ 发布日期 ] 2023-01-03

秀山县以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为载体做好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3-01-03




关于印发秀山县以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为载体做好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秀山县以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为载体做好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202313





秀山县以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为载体做好

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县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全力保障高龄合并基础疾病等重症风险较高的感染者及时救治,最大可能降低重症率、病亡率,在保障新冠肺炎救治工作顺利进行的同时,确保正常医疗服务开展,构建更加科学有序的就医秩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和新冠病毒变异的新特点,按照“健康监测、分类管理、上下联动、有效救治”的原则,科学统筹区域医疗资源,以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为载体,完善亚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和医联体外部协作的三级综合医院之间的转诊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连续性,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新冠感染者分级诊疗服务网络。

1.明确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网络体系。统筹现有医疗资源,根据新冠肺炎分级诊疗要求,优化现有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布局。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照分区包片原则,规划覆盖辖区内所有常住人口的若干网格,将辖区内所有居民纳入管理。

2.建立密切协作机制。科学统筹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与亚定点医院、定点医院之间的空间布局。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牵头医院要发挥人员保障、技术保障、远程保障的作用,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高风险人群的健康监测和及时转诊服务,实现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基层首诊、有序转诊。要以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为基础,结合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关系,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对应的转诊关系,畅通双向转诊机制。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牵头医院要加强对共同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培训,通过下沉巡诊、派驻专业人员、建立远程医疗协作网等方式,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新冠病毒感染者的识别、诊断、治疗能力。

(二)明确新冠感染者分级诊疗流程。

1.摸清风险人群底数。要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根据健康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管理(附1),以红(高风险重点人群)、黄(中风险次重点人群)、绿(低风险一般人群)进行分级标识,对健康档案为黄色、红色的人员进行专案管理。要进一步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对辖区0—6岁儿童、孕产妇、65以上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群建立台账,提升履约质量,丰富签约服务内涵,优先将老年人合并基础病等特殊人员健康监测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加强家庭医生与签约老年人的联系,确保其有就医需求时,本人或其家属能及时联系到家庭医生。

2.开展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村(社区)负责动员、宣传,对未接种或未完成加强免疫的居民,经医生评估后符合接种条件的,引导其尽快接种。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的作用,加强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村(社区)通过“小喇叭”、“一封信”、微信、短信APP形式,对现行新冠肺炎防控政策进行宣传,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值班电话或家庭医生的电话通知到每一户重点人群家庭,协助开展健康教育。

3.积极引导患者基层首诊。对于发现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非急诊患者,由家庭医生积极引导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若患者病情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能力,则应当在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牵头医院指导下,及时转诊至有相应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发热诊室(门诊)对就诊患者进行抗原检测,对于抗原检测阳性且符合居家治疗条件的,可在开具药品处方后嘱其居家自我照护,不再进行核酸检测。有条件的门诊区域要划分出核酸(抗原)阳性诊疗区和核酸(抗原)阴性诊疗区,分别接诊相应患者。

4.加强新冠病毒感染者分级分类就诊转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指导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重点人群进行抗原检测,抗原检测阳性的,及时按照以下分级原则进行管理和转诊:

1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原则上采取居家隔离或居家自我照护,基层医疗机构及时告知居家自我照护注意事项,必要时远程指导给予口服药治疗,密切监测其健康状况,做好协助就医、心理援助等保障工作。高龄行动不便的人员,在病情允许情况下,原则居家或在养老机构就地治疗,医务人员提供上门服务,不转出集中救治。

2普通型病例、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肾病、肿瘤、精神疾病、免疫功能缺陷等)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转诊至亚定点医院治疗。

3以新冠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病例和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的病例,转诊至定点医院集中治疗,其中危重型病例收治ICU房,重型病例收治于亚ICU房,需要血液透析的病例收治于普通病房。

4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基础疾病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亚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能力的,转诊至定点医院治疗,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能力不满足患者救治需要的,转诊至与医联体建立协作关系的市级三级医院就医。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分级分类收治等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新冠病毒感染者、非新冠的其他危急重症患者就诊。

(三)提高新冠肺炎诊疗处置能力。

1.加快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建设。按照应设尽设、应开尽开的原则,县人民医院设置发热门诊,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贴心中医医院、百圣医院、养怡康复医院、创友骨科医院设置发热诊26家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民营医院机构设置发热诊室,发热门诊(诊室)要设置在医疗卫生机构内相对独立的区域,可不再设置“三区两通道”。应当通过门窗通风或加装机械通风装置的方式,保障通风条件,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发热门诊(诊室)医护人员应相对固定,原则上,发热门诊24小时开放,发热诊室配备至少1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师,并做好应急预案。根据就诊量增配相应的医护人员,完善消毒、检查检验、应急抢救等相应设备和药品配置。

2.多渠道扩充基层医务人员队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县聘乡用”制度,确保“县聘乡用”人员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多渠道扩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队伍,吸引已退休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允许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或者通过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将非医疗卫生服务的任务交由其承担。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牵头医院应当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培训,通过远程医疗等方式提高基层医师对高风险人群的识别、诊断和处置能力;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呼吸、感染、中医等相关专业医师和院感管理人员,驻点出诊、指导,也可以通过远程方式加强指导。

3.配备必要药品和试剂。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辖区服务人口15—20%齐配足中药、解热、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盒。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的技术支持和指导,组织药师团队为患者提供药品使用的禁忌、配伍、注意事项等用药指导。完善设备配置,包括氧疗设备、便携式肺功能仪器、指夹式脉搏血氧仪设备等;鼓励有条件的为人口密集的社区或偏远的乡村配备智慧健康驿站。

4.提高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新冠肺炎患者救治能力。加快推ICU病房、缓冲病房、可转换ICU床位建设,1ICU床位1名医师和2.5—3名护士作为一线医护人员,并按照一线医护人员总数的20—30%储备后备力量。建立由重症医学专业医护人员和其他专科经培训医护人员组成的混合编组工作模式。加强培训和考核,提高有关医护人员重症救治能力。

(四)做好转运车辆配置和调度。按县域人口和医疗资源配置情况,科学配置转运车辆。加强统筹调度,保障网格内新冠肺炎高风险人群及时转运。

(五)做好患者转诊衔接工作。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和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内各级医疗机构,要确定专岗专人,负责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运车辆等做好转诊衔接。要建立明确的接诊流程和绿色通道,特别是县级医疗机构要专门开设高风险人群接诊绿色通道,不得延误、推诿、拒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的高风险患者。

(六)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支持作用。

1.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辖区内新冠肺炎感染者的分级分类救治工作的指挥调度。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内部要实现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诊室远程医疗全覆盖,上级医院通过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培训等方式提高基层能力。推动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与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对口帮扶医院之间的信息共享,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2.加强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内各医疗机构门诊电子病历互联互通和对接工作,推动有序双向转诊,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在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内的连续记录,为患者获得连续性诊疗服务提供有效支撑。

3.推动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与定点医院和亚定点医院、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与外部协作医院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确保需要救治的患者及时诊断、及时转运、及时救治。

4.充分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便捷、高效的积极作用,利用互联网医院、互联网诊疗平台等信息化平台和技术手段,积极开展线上健康评估、居家健康指导、健康宣教、心理疏导,提供互联网诊疗和线下药品配送到家的服务,及时将出现病情变化的患者精准引导到有能力的医疗机构就诊。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卫生健康委要充分认识以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为载体做好新冠肺炎分级诊疗的重要性,抓紧组织部署相关工作,指导督促具备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全部开放,配齐中药和抗原检测试剂。组建转运转诊专班,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双向转诊工作流程,统筹协调分级诊疗过程中的患者转运工作。

(二)强化监督指导。县卫生健康委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医务人员培训,重点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识别、抗原检测、健康监测、转诊流程等培训。要指导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做好重症救治准备,督促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牵头医院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救治、健康监测和感染防控的指导责任,派出医务人员、感控人员驻点指导,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感染者的发现、处置能力。

(三)加强正面宣传。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加强对新冠病毒科普知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分级诊疗工作安排的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对新冠肺炎分级诊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树立科学就医理念,形成新冠肺炎分级诊疗的有序就医格局。要及时总结有关工作经验和成果,加强典型宣传,展示工作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新冠肺炎相关健康风险评估标准

2.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组成情况表

3.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内转诊联络表



附件1

新冠肺炎相关健康风险评估标准

风险等级

居民情况

绿色标识

低风险一般人群

1.年龄<80岁;

2.无基础疾病。

1.年龄<80岁;

2.基础疾病稳定;

3.全程接种疫苗。


黄色标识

中风险次重点人群

1.年龄<65岁;

2.基础疾病不稳定;

3.全程接种疫苗。

1.年龄65—80岁;

2.基础疾病稳定;

3.未全程接种疫苗。

1.年龄>80岁;

2.无基础疾病或基础疾病稳定;

3.全程接种疫苗。

红色标识

高风险重点人群

1.年龄<65岁;

2.基础疾病不稳定;

3.未全程接种疫苗。

1.年龄65—80岁;

2.基础疾病不稳定;

3.无论是否全程接种疫苗。

1.年龄>80岁;

2.基础疾病稳定或不稳定;

3.未全程接种疫苗。

若存在按照上述评估标准进行评估无法分级标识的,可采取下表评分方法进行补充评估,确定健康风险级别。

评估内容

评分

年 龄

<65

0

65—80

1

>80

2

基础疾病

无基础疾病

0

基础疾病稳定

1

基础疾病不稳定

2

疫苗接种

未接种疫苗

2

未全程接种疫苗

1

全程接种疫苗

0

绿色标识(低风险一般人群)

0—1

黄色标识(中风险次重点人群)

2—3

红色标识(高风险重点人群)

4—6


附件2

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组成情况表

医联体名称

所在区县

牵头医院名称

外部协作高水平三级医院名称

对应亚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名单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单






县域医共体






秀山






秀山县人民医院






黔江中心医院

市急救医疗中心







秀山县人民医院

秀山中医医院

中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乌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官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清溪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溶溪镇中心卫生院

龙池镇中心卫生院

溪口镇卫生院

膏田镇卫生院

石堤镇中心卫生院

宋农镇卫生院

里仁镇卫生院

涌洞镇卫生院

妙泉镇卫生院

海洋乡卫生院




县域医共体




秀山县中医医院





黔江中心医院

市急救医疗中心


平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洪安镇中心卫生院

兰桥镇卫生院

石耶镇中心卫生院

梅江镇中心卫生院

隘口镇卫生院

峨溶镇卫生院

雅江镇卫生院

钟灵镇卫生院

中平乡卫生院





附件3

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内转诊联络表

序号

区县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对应的上级医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名称

转诊负责人姓名

/手机

向上转诊医院1名称

上转医院1联系人姓名/手机

向上转诊医院2名称

上转医院2联系人

姓名/手机

1

秀山县

中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熊刚13512306920

县人民医院

杨伟13594225935

县中医医院

彭万勇15023986799

2

秀山县

乌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程志13594912765

县人民医院

杨伟13594225935

县中医医院

彭万勇15023986799

3

秀山县

平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邱朝顺13996970528

县人民医院

杨伟13594225935

县中医医院

彭万勇15023986799

4

秀山县

官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李强15320968592

县人民医院

杨伟13594225935

县中医医院

彭万勇15023986799

5

秀山县

清溪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田勇13908277719

县人民医院

杨伟13594225935

县中医医院

彭万勇15023986799

6

秀山县

梅江镇中心卫生院

宋君胜13908271723

县人民医院

杨伟13594225935

县中医医院

彭万勇15023986799

7

秀山县

龙池镇中心卫生院

龙海波13594901225

县人民医院

杨伟13594225935

县中医医院

彭万勇15023986799

8

秀山县

洪安镇中心卫生院

李中兵15923788447

县人民医院

杨伟13594225935

县中医医院

彭万勇15023986799

9

秀山县

石耶镇中心卫生院

王文峰18182275727

县人民医院

杨伟13594225935

县中医医院

彭万勇15023986799

10

秀山县

石堤镇中心卫生院

吴军18983568702

县人民医院

杨伟13594225935

县中医医院

彭万勇15023986799

11

秀山县

溶溪镇中心卫生院

文学13193264555

县人民医院

杨伟13594225935

县中医医院

彭万勇15023986799

12

秀山县

隘口镇卫生院

姜胜海15823637227

县人民医院

杨伟13594225935

县中医医院

彭万勇15023986799

13

秀山县

峨溶镇卫生院

贺兴远13896406678

县人民医院

杨伟13594225935

县中医医院

彭万勇15023986799

14

秀山县

中平乡卫生院

黎灵17783302866

县人民医院

杨伟13594225935

县中医医院

彭万勇15023986799

15

秀山县

海洋乡卫生院

吴波18996985172

县人民医院

杨伟13594225935

县中医医院

彭万勇15023986799

16

秀山县

里仁镇卫生院

吴应辉13996921900

县人民医院

杨伟13594225935

县中医医院

彭万勇15023986799

17

秀山县

宋农镇卫生院

黄红江15123756566

县人民医院

杨伟13594225935

县中医医院

彭万勇15023986799

18

秀山县

涌洞镇卫生院

敖进15923767363

县人民医院

杨伟13594225935

县中医医院

彭万勇15023986799

19

秀山县

妙泉镇卫生院

邓传明17723071503

县人民医院

杨伟13594225935

县中医医院

彭万勇15023986799

20

秀山县

兰桥镇卫生院

黄江13452219883

县人民医院

杨伟13594225935

县中医医院

彭万勇15023986799

21

秀山县

钟灵镇卫生院

陈云贵15025740166

县人民医院

杨伟13594225935

县中医医院

彭万勇15023986799

22

秀山县

膏田镇卫生院

王成13594981120

县人民医院

杨伟13594225935

县中医医院

彭万勇15023986799

23

秀山县

溪口镇卫生院

陈小红13896812323

县人民医院

杨伟13594225935

县中医医院

彭万勇15023986799

24

秀山县

雅江镇卫生院

田茂楷17783312158

县人民医院

杨伟13594225935

县中医医院

彭万勇15023986799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办公室2023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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