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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MB1917005G/2022-0016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应急保障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2-10-11 [ 发布日期 ] 2022-10-11

关于有序恢复餐饮业堂食的通告

日期:2022-10-11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关于调整秀山县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1011日起,有序恢复县域内低风险区餐饮经营单位堂食服务,现通告如下:

一、各餐饮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每天要严格执行“1次核酸检测+3次体温监测”要求;安排专人对进店人员测体温,查验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采取预约、限流、加大餐桌间距等方式,防止人员聚集;提供公勺公筷;保持经营场所通风和整洁卫生,垃圾日产日清,专人负责每日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做好消杀记录并每日公示消杀情况。

二、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要加强对餐饮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暂缓恢复堂食;对暂缓恢复堂食的餐饮经营单位存在明关暗开、私自营业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三、顾客到店、离座时要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商家扫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不参加堂食。

四、各乡镇(街道)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各餐饮经营单位暂不承办婚宴、生日宴、团体宴等群体性聚餐活动。



秀山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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