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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MB1917005G/2021-00079 [ 发文字号 ] 秀肺炎指发〔2021〕20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日期 ] 2021-04-14

秀山县2021年冬春季及春节期间冷链食品、家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日期:2021-04-14


关于印发《秀山2021年冬春季及春节期间冷链食品、

家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党工委、办事处,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现将《秀山县2021年冬春季及春节期间冷链食品、家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秀 山 土 家 族 苗 族 自 治 县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23



秀山2021年冬春季及春节期间

冷链食品、家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抓好冷链食品、宴席疫情防控工作,严防散发病例传播扩散,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根据《进口冷链食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渝肺炎组市监法202010)、国务院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75号)要求,结合秀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进口冷链食品(包括进口水产品、畜禽产品、水果等)

(一)全面摸清进口冷链食品底数

相关部门要在前期对冻库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全县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全过程、全行业进行摸排,查清冷库、进口冷链食品贸易商、冷链食品物流运输企业(园区)、涉及冷链食品寄递的快递企业、电商平台等不同经营主体、经营环节、经营渠道的情况,分别建立动态台账,部门间每月进行信息交换,数据共享。要定期对台账涉及的相关主体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变化的,实时更新台账信息,紧急情况下,要及时根据台账信息对相关主体启动检查。直接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的主体要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和疫情防控工作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要进一步加大对冷库、电商平台、国内贸易经 销商等的排查力度,准确掌握经营者、从业人员数量、冷链食品品种、数量、生产日期或者产品批号、产地、供货商等信息。

县交通局要全面掌握冷链食品运输企业相关信息,建立冷链 食品运输企业台账。

县物流园区管委会要对园区内涉及冷链的物流企业进行摸排,建立冷链物流企业台账。

县邮政公司及县商务委要全面掌握涉及冷链食品寄递的快递企业基本情况,建立涉及冷链食品寄递的快递企业台账。督促冷链食品批发、零售、餐饮等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引领作用,督促相关经营主体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情况。

各相关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货记录等制度,及时、准确记录每批次冷链食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 测证明、业经消毒的证明、货物来源去向和数量、位置等关键数 据,主动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报备。

(二)全面开展核酸检测和实施预防性消毒

各单位要在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下统筹做好本县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切实做到每批进口冷链食品“不消毒、不入库”、“核酸检测阴性才出库”。

在运输出入库环节,县交通局要严格督促冷链运输企业落实运输工具消毒防疫措施。

在流通交接环节,相关生产经营主体要在冷库倒箱过、入库存储前对冷链食品的集装箱内壁、货物外包装实施消毒。县商务委要督促涉及冷链食品寄递的快递企业做好车辆消毒和快递人员健康管理。冷库开办者要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全面消毒并出具消毒证明。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消毒的监督和技术指导,确保消毒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在市场销售环节,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要对生产经营企业、冷链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和餐饮企业等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和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实行批批全检。

  1. 全面强化食品生产、流通、销售全程防控

市场监管县经济信息委等要指导食品生产企业改进环境卫生条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食品安全自查、追溯管理、人员管理、索取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县交通局要指导督促冷链物流企业严格查验海关通关单证,落实车辆、船舶、集装箱(内壁)等运输工具消毒、信息登记等措施。农业农村要引导企业视情将部分进口冷链农产品在港口城市就地加工熟化,减少大范围、长距离调运风险。

  1. 全面启动冷链食品全程溯源管理

内从事冷链食品进口贸易、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的生产经营者,应全面应用“渝溯源”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完成用户注册,按要求规范使用。进口冷链食品首站企业(从我市各口岸直接进口或从其他省市流入我市的首接生产经营者),应在“渝溯源”平台如实录入检验检疫信息、核酸检测结果、业经消毒的证明、货物来源去向和数量、位置等关键数据,由平台赋码。从事进口冷链食品批发的企业,应当主动粘贴打印出具“渝溯源”二维码,并随货同行;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的生产经营者,必须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渝溯源”二维码,依次叠加信息;从事冷链食品贮存服务的第三方冻库必须索取其贮存的冷链食品“渝溯源”二维码;对不能提供“渝溯源”二维码的,不得贮存、采购、销售和使用其产品。

  1. 全面加强冷链食品监管执法

严格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相关经营主体落实产品追溯主体责任,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和渝溯源码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县市场监管要及时关注“渝溯源”平台流入信息,确保每批冷链食品消毒到位、检测到位。相关部门对市场各类冷链食品经营主体要严格监管,从严执法,按规定对失信主体实施信用监管。继续加大对冷链食品经营者的检查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县交通局要对运输企业未按规定索取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承运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行为进行查处。县公安局要对阻碍公务执法的相关人员实施现场控制,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要严格落实处罚到人的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全面落实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县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快速反应小组,在收到国家或市外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检测阳性通报和市内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检测阳性报告后,按照《重庆市冷链食品检出新冠病毒阳性处置导则》规定,第一时间启动预案、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开展处置工作。市场监管要利用“渝溯源”平台对同批次食品的流向进行溯源倒查和精准定位,全面排查已流向市内及销售到外省市的该批次食品,对发现的涉疫产品,督促相关生产经营者立即下架停售、专区封存。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对该批次食品接触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环境、人员和食品开展核酸检测,按要求做好相关涉事产品销毁处置工作,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要建立阶段性风险研判制度。县应急处置组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涉疫产品处置阶段性情况进行分析,对已处置的涉疫食品相关信息进行科学研判,提出具体疫情防范举措。

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各单位要加强工作协同,实现信息互联共享,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监管效能。对监管中发现的冷链食品风险隐患加强研判,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要及时会商,提出切实可行办法,切实防范和化解冷链食品风险隐患。

要建立协查核查机制。由卫生健康牵头,市场监管、通信管理、公安及社区排查组全力参与,根据涉疫冷链食品流入流出等情况,分析明确接触人员范围,并开展人员信息筛查、轨迹回溯、排查核查等工作。

要加强人员防护。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参与处置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根据需要配备防护衣、口罩、手套、护目镜、面罩等防护用品。

要加强风险提醒警示。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采取适当方式提醒广大消费者和相关生产经营者注意防范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

  1. 全面做好从业人员和一线监管人员防护

各单位要按职责督促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体温检测、健康异常报告等措施,加强从业人员防护培训,严格按规定落实工作期间科学佩戴口罩和手套、规范穿着工作服、做好个人卫生和健康管理等要求;及时完善进口冷链食品装卸搬运、加工生产、运输等人员防护规范,加强重点人群在口岸点、作业点、居住点闭环管理。卫生健康要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等感染风险高的相关从业人员和一线监管人员优先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紧急使用。部门要对本系统一线监管人员加强防护培训,落实防护措施。

联系人:

经济信息委    张 涛 

公安局        冉秀兵

县交通局        杨敬修

县农业农村委    余志刚 

商务委       邹雍娥

卫生健康委   鞠小锋杨再补

市场监管局   李敦敏高成兵

宴席(饭店包席和农村家宴)

(一)加强宣传减少宴席

1、禁办无事酒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督促指导村委会强化村民自治,严格落实村规民约,将不滥办酒席纳入节庆期间村规民约的主要内容。统筹村规民约执行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多方力量,引导村民不办无事酒。引导村民减少家庭聚活动,家庭聚餐10人以内。村(社区)干部、党员要作出承诺,带头不办无事酒,不参与送礼、不帮助操办酒席,劝说引导亲属不办无事酒。乔迁、开业、开工、满月、周岁、生日、升学、参军等,不得办酒席。

2坚持婚丧嫁娶从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督促(社区)抓好对婚丧嫁娶的日常摸排,组织村(社区)干部开展跟踪了解,及时掌握婚嫁、丧事等相关信息。在全县规定时间内婚事办,丧事简办,提倡丧事只参加吊丧不参加丧宴丧宴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

(二)严格宴席报备管理

确实要办的丧事宴席,举办者应及时向村(社区)申报备案。

1.饭店包席防控要求见《秀山2021年冬春季及春节期间商场超市、餐饮住宿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农村家宴指一户或者多户农村家庭联合,在家中等非餐饮经营场所举办的宴请亲朋好友的非营利性集体聚餐活动分为自行举办和委托家宴服务经营者承办两种。

1)自行举办的,举办者在采购宴席食品原料时,应在取得合法食品经营许可的经营单位购进,并保存购买凭证。村民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不买“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无消毒证明、无渝溯源码”的进口冷链食品。由村委会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2委托家宴服务经营者承办宴席的,家宴服务经营者应取得《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信息公示卡》方能承办,并要及时、主动、如实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备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家宴经营者对承办家宴的食品安全负责,要协助家宴举办者选择清洁卫生的场所举办家宴,采购符合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要求的食品及原辅材料制作家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接到家宴经营者承接五十人以上家庭集体宴席服务的报告后,应当进行记录,并同时告知家宴经营者相关食品安全注意事项,必要时应当派员到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县市场监管局应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

(三)配合处置疫情

一旦发现疫情,家宴举办者要积极配合县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及时提供宴席参加者名单,并按疫情防控其他要求予以配合。


附件: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分工表

附件

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分工表

工作任务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一、全面摸清进口冷链食品底数。

1

进一步加大对冷库、电商平台、国内贸易经销商等的排查力度,准确掌握经营者、从业人员数量、冷链食品品种、数量、生产日期或者产品批号、产地、供货商等信息。

市场监管

2

全面掌握冷链食品运输企业相关信息,建立冷链食品运输企业台账。

县交通局

3

对园区内涉及冷链的物流企业进行摸排,建立冷链物流企业台账

物流园区管委会

4

全面掌握涉及冷链食品寄递的快递企业基本情况,建立涉及冷链食品寄递的快递企业台账。

县邮政公司

5

督促冷链食品批发、零售、餐饮等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引领作用,督促相关经营主体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情况。

县邮政公司、县商务委

6

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货记录等制度,及时、准确记录每批次冷链食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业经消毒的证明、货物来源去向和数量、位置等关键数据,主动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报备。

相关经营主体

二、全面开展核酸检测和实施预防性消毒。

7

统筹全县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

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8

运输出入库环节

严格督促冷链运输企业落实运输工具消毒防疫措施。

县交通局

9

流通交接环节

在冷库倒箱过车、入库存储前对冷链食品的集装箱内壁、货物外包装实施消毒。

相关生产经营主体

10

督促涉及冷链食品寄递的快递企业做好车辆消毒和快递人员健康管理。

县邮政公司

11

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全面消毒并出具消毒证明。

冷库开办者

12

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消毒情况的监督和技术指导,确保消毒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疾控中心

13

市场销售环节

对生产经营企业、冷链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和餐饮企业等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和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实行批批全检。

卫生健康市场监管

三、全面强化食品生产、流通、销售全程防控。

14

指导食品生产企业改进环境卫生条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食品安全自查、追溯管理、人员管理、索取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市场监管县经济信息委

15

指导督促冷链物流企业严格查验海关通关单证,落实车辆、船舶、集装箱(内壁)等运输工具消毒、信息登记等措施。

县交通局

16

引导企业视情将部分进口冷链农产品在港口城市就地加工熟化,减少大范围、长距离调运风险。

农业农村

四、全面启动冷链食品全程溯源管理

17

全面应用“渝溯源”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完成用户注册,按要求规范使用。

从事冷链食品进口贸易、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的生产经营者

18

在“渝溯源”平台如实录入检验检疫信息、核酸检测结果、业经消毒的证明、货物来源去向和数量、位置等关键数据,由平台赋码。

进口冷链食品首站企业

19

粘贴打印出具“渝溯源”二维码,并随货同行。

进口冷链食品批发企业

20

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渝溯源”二维码,依次叠加信息。

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的生产经营者

21

索取所贮存的冷链食品“渝溯源”二维码

冷链食品贮存服务第三方冻库

五、全面加强冷链食品监管执法。

22

关注“渝溯源”平台流入信息,确保每批冷链食品消毒到位、检测到位。

县市场监管

23

对市场各类冷链食品经营主体严格监管,从严执法,按规定对失信主体实施信用监管。

相关部门

24

严格查验上市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是否具备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和渝溯源码。

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25

查处运输企业未按规定索取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承运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行为。

县交通局

26

对阻碍公务执法的相关人员实施现场控制,查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县公安局

六、全面落实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27

在收到国家或市外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检测阳性通报和市内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检测阳性报告后,按照《重庆市冷链食品检出新冠病毒阳性处置导则》规定,第一时间启动预案、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开展处置工作。

县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快速反应小组

28

利用“渝溯源”平台对涉事同批次食品的流向进行溯源倒查和精准定位,全面排查已流向市内及销售到外省市的该批次食品,对发现的涉疫产品,督促相关生产经营者立即下架停售、专区封存。

市场监管

29

对涉事同批次食品接触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环境、人员和食品开展核酸检测,按要求做好相关涉事产品销毁处置工作,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县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30

建立阶段性风险研判制度。

县应急处置组

31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县相关部门

32

建立协查核查机制。

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通信管理、县公安局及社区排查组

33

加强人员防护。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34

加强风险提醒警示。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七、全面做好从业人员和一线监管人员防护。

35

督促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体温检测、健康异常报告等措施,加强从业人员防护培训,严格按规定落实工作期间科学佩戴口罩和手套、规范穿着工作服、做好个人卫生和健康管理等要求;及时完善进口冷链食品装卸搬运、加工生产、运输等人员防护规范,加强重点人群在作业点、居住点闭环管理。

卫生健康物流园区管委会商务县交通局等部门

36

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等感染风险高的相关从业人员和一线监管人员优先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紧急使用。

卫生健康

37

对本系统一线监管人员加强防护培训,落实防护措施。

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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