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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MB1917005G/2020-00019 [ 发文字号 ] 秀职防组办发〔2020〕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0-04-21 [ 发布日期 ] 2020-06-17

关于印发《2020年秀山自治县职业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0-06-17

 


秀山自治县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秀山自治县职业健康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秀山自治县职业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秀山自治县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21


2020秀山自治县职业健康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职业病防治工作,完成《重庆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各项任务,保护劳动者健康及有关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特制定2020年全县职业健康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以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和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目标任务为主线,强化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健全职业病防治体系,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为积极推进健康中国战略重庆实践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90%以上,重点职业病监测覆盖率达到95%以上,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率达到100%,劳动者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符合救助标准的职业病患者救助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

1.强化政府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纳入民心工程和绩效考核指标。充分发挥各级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和发布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组织实施本辖区职业病防治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强化部门监管。各级职业健康监管部门按月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严格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对法治意识淡薄、不落实法定义务的用人单位严格监管、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3.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开展定期检测工作,强化工程防护和个体防护,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开展职业健康教育,保障职工职业健康权益。重点行业新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率达到95%以上,重点行业用人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大力开展健康企业创建,建成健康企业数不少于2家。(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4.强化监管队伍建设。按照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负责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内设机构和人员,加强乡镇、街道、园区专兼职执法人员或协管员工作力量,实施全覆盖的职业健康监管人员能力培训,提升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能力。(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发展改革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5.强化攻坚行动目标考核。20207月,组织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综合评估,评估结果报县政府。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迎接国家的考核评估工作。(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二)做好职业病防治规划评估和编制。

6.开展职业病防治规划终期评估。采取乡镇(街道)、园区自查,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做好迎接《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终期评估准备。(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县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7.谋划编制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按照国家卫健委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县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情况,明确规划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县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推进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8.确定年度工作重点。细化监测考核方案,发挥监测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9.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健康保护传播作品征集、专家科普活动、职业健康保护“三进”活动、职业健康达人选拔等宣传活动,拓宽宣传媒介,积极利用新媒体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营造全社会关注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10.加大培训力度。按照分级分类培训原则,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着实提高业务素养和能力。督促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健康培训,并指导用人单位开展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11.完善保障救助措施。对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实施分类救治,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指导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四)进一步规范监测和职业病管理。

12.摸清职业病危害现状。组织实施职业病危害现状统计调查,全面了解本辖区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情况,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建立职业病危害现状数据库,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基础依据。(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13.完善过程指导和质量控制。完善监测评估,规范重点职业病、放射卫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将主动监测与被动监测相结合,逐步将监测点向职业危害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延伸。组织开展职业性尘肺病随访调查,加强重点风险评估和舆情研判,及时防范化解职业病风险事件。(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14.组织开展尘肺病肺康复站(点)建设。各乡镇、街道要摸清辖区内尘肺病患者分布情况,在尘肺病患者1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全面推进建设尘肺病肺康复站。到2020年底,尘肺病患者肺康复建档率为100%。探索在常住尘肺病患者达到10人的村居,依托村卫生室建立尘肺病肺康复点试点。(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提升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

15.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四类技术服务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加强质量控制管理,规范技术服务行为,依法处理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16.加强专业技术队伍管理。加强职业病诊断医师、放射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尽快形成疾控中心、综合医疗机构为骨干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17.加快信息化技术支撑建设。持续推进职业健康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尽快实现申报、检测、评价、体检和职业病监测以及技术服务机构监管等信息“一网通”,有效提升风险预警水平和监管效率。(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六)切实加强职业病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

18.严格源头防范。摸清粉尘、噪声、高温、辐射、甲醛、苯及苯系物、放射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所涉及的行业、领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底数,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结果抽查,对违反规定拒不整改的,依法查处、公开曝光。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主动进行工艺改造和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推广应用新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19.推进重点行业专项治理。继续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管理与防控,降低重点行业职业病发病数量,通过重点监督和帮扶指导,全面完成年度专项治理目标任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不满足环保要求的煤矿、非煤矿山、水泥、冶金、陶瓷、石材加工、木质家具等用人单位,坚决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治无望的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保障职业病防治经费,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机构与队伍建设,健全完善职业健康监管执法队伍,大力提升乡镇(街道)基层监管水平。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切实履行职责,根据《重庆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重庆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秀山自治县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责任分解,研究职业病防控策略,联合开展调研、督导检查,密切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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