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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009138460C/2020-0005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文旅委
[ 成文日期 ] 2020-02-03 [ 发布日期 ] 2020-02-06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0-02-06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2.拟订全县文化艺术、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统筹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指导、管理文化创作生产和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工作导向、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推动先进文化发展;负责行业统计工作。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广;拟订全县旅游市场开发的营销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4.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推动全县公共文化服务、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基层文化、体育、旅游设施建设,指导乡镇(街道)文旅经济发展。5.组织实施旅游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6.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7.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承担文化、体育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并指导应急救援工作。8.负责对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等经营事项的审核或审批,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承担 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监督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9.负责本行业系统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各类案件,维护市场秩序。10.负责全县一星、二星、三星级饭店评定复核,1A2A3A级景区评定复核;负责全县四星、五星级饭店和4A5A级景区推荐及指导工作。11.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使用。12.拟定全县体育竞赛计划,组织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组织队伍参加上级和周边体育竞赛,承办上级交办的体育竞赛;制定全县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发展规划,开展后备人才的培训工作;负责等级裁判员和运动员的申报和审批工作。13.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对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规划管理;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 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县广播体系建设。14.负责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普查,履行文物安全督察职责;负责博物馆业务指导;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保护、抢救和传承普及工作。15.拟定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牵头拟订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博物事业发展规划;承担文秘、机关内部安全、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建议提案办理、普法、信访维稳、政法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市级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等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资产管理和行业统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委系统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组织拟订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推动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等工作;负责离退休职工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县文化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群团工作。

2.文化文物科

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文艺创作生产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监督并贯彻实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协调指导文化馆、图书馆、文管所(博物馆)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文物保护重大项目的实施及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牵头乡村文化振兴工作;规划管理全民阅读、全民艺术普及等导向性、示范性重大文化活动。

3.旅游发展科

负责编制全县旅游发展规划、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旅游市场开发和营销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重大旅游节庆活动,引导旅游休闲度假以及重点区域、线路推广活动,推动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区域协作;指导全县旅游商品的研发、生产和营销;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新闻发布、媒体宣传、旅游咨询等工作。

4.体育科

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组织指导县级大型综合运动会及单项体育赛;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工作队伍建设;负责培训、考核等级社会指导员、裁判员;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统筹推进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负责体育彩票监督管理;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县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

5.广播电视科

负责拟订广播电视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网络安全、设施保护、监测监听监看工作;负责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视频点播节目进行监管;负责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广播电视户户通、应急广播等公共服务重大工程;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

6.产业科(挂内审科牌子)

组织协调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产业相关工作;负责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促进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产业门类及新型业态融合发展;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对外产业交流与合作;负责产业项目信息库建设;负责全县文化旅游经济运行监测、行业信息发布;指导全县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和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核算、资产管理等内部审计工作。

7.市场管理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按照管理范围和权限,负责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备案和年检工作;负责国家和地方有关旅游标准实施;拟订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从业人员的政策法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旅游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负责大数据及旅游行业基础统计管理工作;监管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市场秩序;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服务质量体系建设;负责全县一星、二星、三星级饭店评定复核,1A2A3A级景区评定复核;负责全县四星、五星级饭店和4A5A级景区推荐及指导工作;指导市场行业协会工作。行政编制1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8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7364.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15.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449.6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937.31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等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7364.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915.3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81.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11.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49万元,住房保障66.59万元,其他支出4449.6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937.3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08.0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429.2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15.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5.34万元,比2019增加4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1.04万元,比2019年增加508.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24.3万元,比2019年减少20.29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已完工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49.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449.61万元,比2019年增加4449.61万元,主要原因是彩票公益金增加,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预算19万元,比2019年增加0.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2019年减少0.8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比2019年增加1.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公务车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39.52万元,比上年增加141.22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24.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4.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万元。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袁冰婷  联系方式:(袁冰婷,电话:023-7689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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