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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旅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0-09-21

重庆市秀山县文化和旅游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2.拟订全县文化艺术、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统筹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指导、管理文化创作生产和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工作导向、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推动先进文化发展;负责行业统计工作。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广;拟订全县旅游市场开发的营销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4.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推动全县公共文化服务、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基层文化、体育、旅游设施建设,指导乡镇(街道)文旅经济发展。5.组织实施旅游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6.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7.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承担文化、体育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并指导应急救援工作。8.负责对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等经营事项的审核或审批,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承担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监督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9.负责本行业系统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各类案件,维护市场秩序。10.负责全县一星、二星、三星级饭店评定复核,1A2A3A级景区评定复核;负责全县四星、五星级饭店和4A5A级景区推荐及指导工作。11.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使用。12.拟定全县体育竞赛计划,组织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组织队伍参加上级和周边体育竞赛,承办上级交办的体育竞赛;制定全县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发展规划,开展后备人才的培训工作;负责等级裁判员和运动员的申报和审批工作。13.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对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规划管理;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县广播体系建设。14.负责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普查,履行文物安全督察职责;负责博物馆业务指导;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保护、抢救和传承普及工作。15.拟定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牵头拟订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博物事业发展规划;承担文秘、机关内部安全、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建议提案办理、普法、信访维稳、政法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市级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等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资产管理和行业统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委系统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组织拟订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推动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等工作;负责离退休职工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县文化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群团工作。

    2.文化文物科。

 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文艺创作生产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监督并贯彻实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协调指导文化馆、图书馆、文管所(博物馆)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文物保护重大项目的实施及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牵头乡村文化振兴工作;规划管理全民阅读、全民艺术普及等导向性、示范性重大文化活动。

    3.旅游发展科。

 负责编制全县旅游发展规划、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旅游市场开发和营销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重大旅游节庆活动,引导旅游休闲度假以及重点区域、线路推广活动,推动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区域协作;指导全县旅游商品的研发、生产和营销;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新闻发布、媒体宣传、旅游咨询等工作。

    4.体育科。

 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组织指导县级大型综合运动会及单项体育赛;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工作队伍建设;负责培训、考核等级社会指导员、裁判员;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统筹推进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负责体育彩票监督管理;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县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

    5.广播电视科。

 负责拟订广播电视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网络安全、设施保护、监测监听监看工作;负责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视频点播节目进行监管;负责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广播电视“户户通”、应急广播等公共服务重大工程;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

    6.产业科(挂内审科牌子)。

 组织协调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产业相关工作;负责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促进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产业门类及新型业态融合发展;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对外产业交流与合作;负责产业项目信息库建设;负责全县文化旅游经济运行监测、行业信息发布;指导全县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和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核算、资产管理等内部审计工作。

    7.市场管理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按照管理范围和权限,负责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备案和年检工作;负责国家和地方有关旅游标准实施;拟订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从业人员的政策法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旅游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负责大数据及旅游行业基础统计管理工作;监管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市场秩序;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服务质量体系建设;负责全县一星、二星、三星级饭店评定复核,1A2A3A级景区评定复核;负责全县四星、五星级饭店和4A5A级景区推荐及指导工作;指导市场行业协会工作。行政编制1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8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

    (三)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

   (四) 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20193月旅游局和文化委合并为文化旅游委。在2019年的预算编制中,已合并两单为决算数据。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5,535.54万元,支出总计5,535.5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3.32万元、增长24.0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基本开支增加。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3,945.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1.20万元,增长37.7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96.31万元,占91.15%;其他收入349.17万元,占8.85%。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2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86.79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868.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9.71万元,增长29.8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基本开支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818.98万元,占47.02%;项目支出2,049.55万元,占52.98%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667.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3.62万元,增长12.3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旅游专项资金,部分项目结余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83.10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27.63万元,增长16.3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基本开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89.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6.38万元,增长13.9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基本开支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6.06万元,下降16.39%。主要原因是实际人眼经费及专项经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12.45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6.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1.21万元,增长15.2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开支大幅度增加,专项经费小幅度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6.46万元,下降17.34%。主要原因是专项支出减少,部分项目未验收,结转到下一年支付。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25.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7.54万元,下降8.78%,原因是虽然部分项目开支结转未支付,但当年专项资金收入也相对大幅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万元,占0.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4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经费使用该科目核算。

2)科学技术支出15.00万元,占0.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秀山参加2019年第六届西部旅游产业博览会展位费开支。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11.52万元,占88.5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8.82万元,下降16.0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专项支出减少,部分项目未验收,结转到下一年支付。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4.50万元,占6.7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0.15万元,下降33.9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大。

5)卫生健康支出54.31万元,占1.7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87万元,下降28.7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大。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45万元,占0.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经费使用该科目。

7)住房保障支出67.45万元,占2.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61万元,下降26.7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大。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15.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53.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8.15万元,增长28.2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62.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06万元,增长33.5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74.3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63.40万元。本年收入606.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5.65万元,增长151.72%,主要原因是上年体育彩票销量增加,体彩公益金收入增加。本年支出417.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1.09万元,增长92.88%,主要原因是体育建设方面开支相应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8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0万元,增长0.8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专项业务相应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34万元,增长90.4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公务车增加,相关业务开支加大。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2.59万元,主要是用于参加市文旅委组织赴香港澳门开展文化旅游宣传及旅游产业博览会。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9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将因公出国纳入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9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产生因公出国开支。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0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乡镇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9万元,下降16.12%,主要原因是用车相应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12万元,增长77.6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一辆车,且修理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7.3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到我县指导业务工作、部分企业到我县考察相关项目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1万元,增长4.43%,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增加,接待次数增大。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5万元,增长56.9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吗,业务扩宽,接待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71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2.0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0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62万元,增长138.1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各项开支都相应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4.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万元,增长52.9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会议增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0.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9万元,增长205.3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且举办的行业业务培训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4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我单位1辆车报废暂未下账,实际用车3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4.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2.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40%。主要用于采购重视名嘴畅游渝东南服务项目,旅游资源普查服务项目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27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使用进度较慢,未能发挥全部效益,还需加快项目进度,提升资金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乡村旅游扶贫项目(2019年第一批整合)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为梅江镇完成31户,拨付93万元;清溪场镇完整21户,拨付63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9万元,执行数为156万元,完成预算的82.54%。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用电用水有保障,电话畅通,开通宽带网络,开通电视,二是装修整洁,照明充足,住宿设施设备齐全,三是厨房整洁,设备完好,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的先关规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是执行进度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是加快项目进度。

绩效目标(自评)申报表

项目名称

乡村旅游扶贫项目(2019年第一批整合)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081]扶贫开发办

实施单位

[081]扶贫开发办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89

其中:财政拨款

189

其他资金

0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建设63户乡村旅游接待户,其中梅江镇42户,清溪场镇21户。每户补助3万元,按乡村旅游接待户标准配置相关设施。

梅江镇完成31户,拨付93万元;清溪场镇完整21户,拨付63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乡村旅游接待户数量

=63

52

质量指标

基础设施指标

=用电用水有保障,电话畅通,开通宽带网络,开通电视。

用电用水有保障,电话畅通,开通宽带网络,开通电视。

住宿设施指标

=装修整洁,照明充足,住宿设施设备齐全。

装修整洁,照明充足,住宿设施设备齐全。

餐饮设施指标

=厨房整洁,设备完好,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的先关规定。

厨房整洁,设备完好,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的先关规定。

时效指标

建设周期

=1

0.42

成本指标

补助标准



接待户补助标准

=30000/

300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万元)

>=0.2万元

0.2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人)

>=63

52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建卡贫困户厕所个数

=63

52

可持续影响指标

旅游基础设施持续使用年限(≥**)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旅游行业经营主体满意度(≥**%)

>=90%

95%

参与旅游扶贫项目贫困群众满意度(≥**%)

>=95%

98%

旅游区居民满意度(≥**%)

>=90%

95%

游客满意度(≥**%)

>=90%

95%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6895733

  

      (文旅委)2019年决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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