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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游艺娱乐场所单位经营活动状态的公示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5号)“第十七条规定: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年。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当持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以及营业情况报告到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许可证。原发证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做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第十八条规定: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由原发证机关向社会公告注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函告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之规定。
按照市文化旅游委的工作安排,经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查核实,秀山兴辉电玩天地城等7家游艺娱乐场所单位,擅自停止经营活动长达1年以上,且未依法依规向主管部门申请停业手续,以及未按期填报年度报表。我委现将秀山兴辉电玩天地城等7家游艺娱乐场所单位的经营活动状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5月8日。以上经营活动状态,如有不符合实际的,请秀山兴辉电玩天地城等7家游艺娱乐场所单位在30日内到县文化旅游主管部门申请停业或办理注销经营许可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文旅窗口,联系电话:76895844)。公示期满后,如未向县文化旅游委反馈书面意见,县文化旅游委将依法依规作出注销其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并在指定公开平台进行公示。秀山兴辉电玩天地城等7家游艺娱乐场所单位将自行承担有关法律责任风险。现将7家游艺娱乐场所单位的经营活动状态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附件:2021年秀山县部分游艺娱乐场所单位经营活动状态公示名单(第一批)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年4月9日
(联系人:刘芮;联系电话:15213065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