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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MB1917822N/2024-000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1 [ 发布日期 ] 2024-02-21

机构职能

日期:2024-02-21

单位职能职责


一、内设科室职能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以及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以及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

(二)权益维护科(挂“信访办公室”、“内审科”牌子)。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核算、资产管理等内部审计工作。

(三)优抚科。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烈士褒扬,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县内烈士评定申报、烈士备案事项。

(四)安置科。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职能职责

(一)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县内我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等职责。


秀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乌杨街道渝秀大道193号行政事业大厦4

          办公室联系方式:023-76895079

          权益维护科联系方式:023-76895038

          安置科联系方式:023-76860305

          优抚科联系方式:023-76860211

          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23-76860305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23-76895116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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